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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An Anachronist's Life &#187; 历史存档</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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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An Anachronist's Life &#187; 历史存档</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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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龙应台：谁，不是天安门母亲?</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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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05 Jun 2009 04:03:08 +0000</pubDate>
		<dc:creator>davidpeng</dc:creator>
				<category><![CDATA[历史存档]]></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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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9/4/2006
十五年前，我是一个怀孕的女人，在不可预知的机缘里，走了三个广场：北京的天安门广场、东柏林的亚历山大广场、莫斯科的红广场。那是动荡的一九八九年。
为了纪念「五四」运动七十周年，我来到北京。清晨时刻，雾，还锁着昏昏的建筑，覆着疲惫的人群，广场在朦胧中却显得深不可测，像秘密无声的山谷。
但是你知道山谷不是空的，一波一波的回声涌动，推着历史的隆重自转。一八九五年甲午战败后的呼喊，在一九一九年一战之后得到呼应；一九一九年的呼喊，「要 民主，要科学，要国家富强」，在一九四九年得到庄严的呼应：「中国人民从此站立起来了！」对着一九四九年的庄严誓词，一九八九年发出呼喊──
没有人想到，回应誓词的是屠杀的枪声、坦克的震动，和长达十五年的灭音。
可是亚历山大广场上人潮汹涌，上百万的东德人每天上街，高举着拳头，要求开放边境，要求民主自由。突然之间天安门的枪响传来，德国人走在街上，脸上有血色的愤怒，但是心里有白色的恐惧：天安门的屠杀，是否也会在东柏林发生？
我到了柏林城外，想感觉一下乡村的情绪。中午的太阳辣辣地照着，小村广场上只有一只老狗趴着打盹，看起来安详静谧。但是在广场地面上，有人用粉笔画了什 么，白白的一片。我走近去看，画的是一个中枪倒地的人形，四肢呈「大」字打开，中间用德文清楚写着：「天安门，六月四日」。
又过了几个月，我在莫斯科的街头。成千上万的人，孩子骑在父亲的肩上，母亲推着婴儿车，白发苍苍的老年人手挽着手，大声呼喊：「自由！自由！自由！」白色 的布条横过整条马路，用各种文字写着：「我们不要天安门！」每一条横巷内都藏着军用卡车，卡车里塞满了全副武装的士兵，紧抱着枪，全神戒备。
我怀孕的那一年，柏林围墙被人民推倒；苏联帝国轰然解体。事后，我们知道，当呼啸的人民像洪水一样自街头流过，这些党的领导人躲在高楼的办公室里激烈地辩 论是否也采用「天安门模式」来保住政权。但是天安门的屠杀太过残酷，给世界的震撼太过剧烈，被过于巨大的罪行所震慑，两个城市的领导人，在最紧迫的时刻， 按住了枪口。
柏林围墙崩溃前夕，东德领导阶层乱了手脚，譬如说，对试图越墙逃跑的人民，是否还是一律「格杀」？一个高阶领导后来回忆说，「当时，我就给自己立了一个分清是非的标准：天安门发生屠杀时，你是站在哪一边？站在人民这一边的，就是对的。这么一想，我就知道该怎么办了。」
北京的天安门，成为动荡中的东欧用来判别是非的准则、分辨真假的测谎器。
是的，你可以说，中国的血染大地成就了东欧不流血的革命。
2
十五年之后，在香港一个高贵的晚宴上，我遇见了这么一个姿态优雅的上海女性，从美国留学归来，在香港公司任经理，用英语说，「六四？不过是中国进步过程里打了一个饱嗝罢了！」
中国的「进步」，在她身上那么清楚地呈现：经济的起飞已经培养出一整代欣然自得于个人成就而对「六四」一无所知的人。或者并非一无所知，但在物质追逐的游 戏中早已接受了一种逻辑，就是说，没有镇压，就没有今天的进步，镇压是进步的必然条件。对更年轻的一代而言，「六四」屠杀则根本不存在。历史的杀人灭迹， 由国家执行起来特别专业、特别有效。
中国在「进步」，像一个突然醒过来的巨人迈开大步在赶路，地面因他的脚步而震动。民间社会的自主空间逐渐拓宽，民权观念悄悄萌芽，经济的发展更是举世侧 目。二○○八年的北京奥运、二○一○年的上海世博，还没有发生，但是仅仅是预期就已经使得许多中国人觉得光彩万分，心中满溢着强国盛世即将来临的自豪感。
然而有多少人看见，巨人是带着一个极深的伤口在赶路的？
「六四」的镇压，使得无数的中国精英流亡海外。诗人、作家、思想家、科学家、经济学者、未来的政治领袖人才……，这些中国最优秀的头脑、最细致的心灵，被迫留在异乡的土地上，幸运者成为别国的文化养分，不幸者提早凋零殒灭。
没有一个真正富强的国家不把人才当做国宝的，或者应该倒过来说，不把人才当做国宝的国家，不可能真正富强。回首五十年，一整代菁英被「反右」所吞噬，又一 整代被「文革」所折断；「六四」，又清除掉一代。五十年共产党的历史简直就像一只巨大的筛子，一次一次把国家最珍贵的宝藏筛掉。一路抛弃宝藏，巨人你奔往 哪里？
或者说，「六四」被放逐的是少数，而且中国大，人才无数，反正筛掉了又有新的一代冒起。
再多的麦子若是掉在石砾里，也是要乾枯的，所以麦子多寡不是问题，土地的丰润与否才是。只有当国家以制度来保护「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时，人才才可能 像麦子落土悠然茁长，然而只要镇压「六四」的道德逻辑还在──这个逻辑将对于党的忠诚凌驾一切，将粗暴的权力视为当然──那个制度就不存在，人才也无从焕 发；集权的逻辑是一把锁，锁住整个社会结构，让自由的心灵、爆发的创造力、无边的想像力处于不能动弹的地位。
高楼越来越多，道路塞满了汽车，商场人头钻动，飞弹战机精良耀眼，奥运世博国威赫赫，这些或许都是值得自豪的成就，但是有两个问题不能回避：第一、它是以 什么代价换来的？那个代价可以不偿还吗？第二、它是可长可久的吗？没有「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的保障，就不会有真正对弱势的照顾、对异议的容忍、对强 权的反省、对法治的尊重、对人道的坚持、对正义的当仁不让，也不可能在文化艺术的创作上登峰造极……，缺少公平正义、缺少温柔力量、缺少自由精神的国威赫 赫，难道是中国人真正的追求吗？
「六四」屠杀，不是中国这个巨人打了一个饱嗝，而是巨人身上一个敞开溃烂的伤口。伤口一天不痊愈，巨人的健康就是虚假的，他所赶往的远大前程，不会真的远大。
3
十五年过去了，谁看得见这个伤口？
国际看得见。
一九九四年，我还在海德堡大学汉学系任教。突然发现那一年的研究生数目骤减，几乎开不成课。我们很纳闷，几经推敲，找出了原因：九四年进研究所的，大致是 一九八九、九○年间进大学的人。天安门发生屠杀后，那一年汉学系几乎收不到学生。对中国的失望和厌弃，使得欧洲学生拒绝汉学。
十五年来，欧洲人忘了「六四」吗？中国的市场，以及藉由市场所展现的国力「崛起」，赢得了国际的尊敬吗？中国的电视镜头跟着领导人出访，让人民看见，譬如 说，法国总统铺排的红地毯礼遇，但是镜头删掉的，是法国文化界、知识界、民间团体对中国人权的抨击。各国政府纷纷来到中国竞争市场，但是尊敬？对不起，没 有人会尊敬市场的；这个世界再怎么现实再怎么野蛮，最终赢得国际尊敬的，不是市场或武力，而仍是一个国家文明和道德的力量。今天美国失去好大一部分世人的 尊敬，不是由于它的国力减弱，而是由于虐囚事件暴露之后它所丧失的道德立场。中国要得到泱泱大国应得的尊敬，不在于市场之大，国土之广，人口之多，而在于 它道德担当的有无。
「六四」使中国的道德破产。
没有忘记这个伤口的，还有台湾人，还有香港人。
中共的领导人一定问过自己：为什么用「血浓于水」的「民族大义」跟台湾人讲不通？为什么对香港释出了大量的利益，香港人仍旧若即若离？领导人愿不愿意面对这样的答案：台湾人抗拒，香港人挣扎，和「六四」的道德破产是紧密相关的。
对于香港人而言，今天可以释出的利益，是明天可以收回的威胁。二十三条带来恐慌，难道和「六四」的血腥记忆无关？对于台湾人而言，听一个对自己人民开枪的政权大谈「民族大义」、「血浓于水」，除了恐惧和不信任之外，还可能有其他的感觉吗？
「六四」屠杀代表权力的野蛮，理性的丧失，人性的沉沦，只要一天不平反，它就一天刻在北京政府的额头上。带着这样的「黥面」，你如何以文明的姿态去和台湾 人或香港人谈「统一」、谈「爱国」？简单地说，你，如何让人相信？这个沉重包袱，对于力求改革的新领导人或许不公平，但是政治责任本来就是「概括承受」 的，不是吗？
如果有人以为「六四」仅只是那一小撮流亡海外「不成气候」的民运分子的事，关系不大，那就真看错了。「六四」平反不平反是一个良心的测谎器、道德的试金 石，更是两岸政治和解路上一块怵目的绊脚石。北京政府如何对待「六四」，意味着它是走向民主自由还是继续极权统治，也关键地影响台湾人对中国的态度。马英 九在两年前纪念「六四」的文章中有一句话：「『六四事件』必须平反，这必将是大陆民主化与两岸政治统合成败的重要指标。」对于许多台湾人来说，两岸的对 峙，民进党不是问题所在，台独不是问题所在，真正核心的症结──北京领导人不可能不清楚──是中国本身的民主化进程，而「六四」，是一个人们每天看着、无 时暂忘的指标啊。
遮掩伤口所引起的最后的全身败坏，我们是目睹过的。二二八的流血事件被国民党遮盖了四十年。四十年中，家破人亡的痛苦无处申诉，流亡海外的委屈无法纾解，仇恨因为掩藏而更加深化；四十年后，国民党固然因而失去了政权，人民也被一种积累的苦大仇深所撕裂、所折磨。
「六四」敞开的伤口已经被掩盖了十五年；是抢时间尽快把盖子打开，让它在温柔中愈合？还是继续掩盖，让它在缄默中溃烂？
4
今天，二○○四年六月四日，晚上八点，我会去维多利亚花园点亮一盏蜡烛，追思「六四」的亡魂，带着我十五岁的孩子。在我胎中时，他曾经陪我走过三个广场， 看人们用肺腑的力量在呼喊，不同的语言──德语、俄语、汉语，却发出一样的声音：「民主自由！」而如果孩子说，「母亲，我有自由啊，『六四』和我没什么关 系」，我想我会这样告诉他：
孩子，你是否想过，你今天有自由和幸福，是因为在你之前，有人抗议过、奋斗过、争取过、牺牲过。如果你觉得别人的不幸与你无关，那么有一天不幸发生在你身上时，也没有人会在意。我相信，唯一安全的社会，是一个人人都愿意承担的社会，否则，我们都会在危险中、恐惧中苟活。
对于那些死难的人，我们已经惭愧地苟活；对于那些在各个角落里用各自的方法在抵抗权力粗暴、创造心灵自由的人，孩子，我更觉得彻底地谦卑。
为了你，孩子，不会有一天上了街就被逮捕或失踪，我不得不尽一切的努力，防止国家变成杀人机器，不管我们在哪一个国家。
在这个意义上，告诉我，谁，不是「天安门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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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ntent:encoded><![CDATA[<div class='snap_preview'><br /><p>9/4/2006</p>
<p>十五年前，我是一个怀孕的女人，在不可预知的机缘里，走了三个广场：北京的天安门广场、东柏林的亚历山大广场、莫斯科的红广场。那是动荡的一九八九年。</p>
<p>为了纪念「五四」运动七十周年，我来到北京。清晨时刻，雾，还锁着昏昏的建筑，覆着疲惫的人群，广场在朦胧中却显得深不可测，像秘密无声的山谷。</p>
<p>但是你知道山谷不是空的，一波一波的回声涌动，推着历史的隆重自转。一八九五年甲午战败后的呼喊，在一九一九年一战之后得到呼应；一九一九年的呼喊，「要 民主，要科学，要国家富强」，在一九四九年得到庄严的呼应：「中国人民从此站立起来了！」对着一九四九年的庄严誓词，一九八九年发出呼喊──</p>
<p>没有人想到，回应誓词的是屠杀的枪声、坦克的震动，和长达十五年的灭音。</p>
<p>可是亚历山大广场上人潮汹涌，上百万的东德人每天上街，高举着拳头，要求开放边境，要求民主自由。突然之间天安门的枪响传来，德国人走在街上，脸上有血色的愤怒，但是心里有白色的恐惧：天安门的屠杀，是否也会在东柏林发生？</p>
<p>我到了柏林城外，想感觉一下乡村的情绪。中午的太阳辣辣地照着，小村广场上只有一只老狗趴着打盹，看起来安详静谧。但是在广场地面上，有人用粉笔画了什 么，白白的一片。我走近去看，画的是一个中枪倒地的人形，四肢呈「大」字打开，中间用德文清楚写着：「天安门，六月四日」。</p>
<p>又过了几个月，我在莫斯科的街头。成千上万的人，孩子骑在父亲的肩上，母亲推着婴儿车，白发苍苍的老年人手挽着手，大声呼喊：「自由！自由！自由！」白色 的布条横过整条马路，用各种文字写着：「我们不要天安门！」每一条横巷内都藏着军用卡车，卡车里塞满了全副武装的士兵，紧抱着枪，全神戒备。</p>
<p>我怀孕的那一年，柏林围墙被人民推倒；苏联帝国轰然解体。事后，我们知道，当呼啸的人民像洪水一样自街头流过，这些党的领导人躲在高楼的办公室里激烈地辩 论是否也采用「天安门模式」来保住政权。但是天安门的屠杀太过残酷，给世界的震撼太过剧烈，被过于巨大的罪行所震慑，两个城市的领导人，在最紧迫的时刻， 按住了枪口。</p>
<p>柏林围墙崩溃前夕，东德领导阶层乱了手脚，譬如说，对试图越墙逃跑的人民，是否还是一律「格杀」？一个高阶领导后来回忆说，「当时，我就给自己立了一个分清是非的标准：天安门发生屠杀时，你是站在哪一边？站在人民这一边的，就是对的。这么一想，我就知道该怎么办了。」</p>
<p>北京的天安门，成为动荡中的东欧用来判别是非的准则、分辨真假的测谎器。</p>
<p>是的，你可以说，中国的血染大地成就了东欧不流血的革命。</p>
<p>2</p>
<p>十五年之后，在香港一个高贵的晚宴上，我遇见了这么一个姿态优雅的上海女性，从美国留学归来，在香港公司任经理，用英语说，「六四？不过是中国进步过程里打了一个饱嗝罢了！」</p>
<p>中国的「进步」，在她身上那么清楚地呈现：经济的起飞已经培养出一整代欣然自得于个人成就而对「六四」一无所知的人。或者并非一无所知，但在物质追逐的游 戏中早已接受了一种逻辑，就是说，没有镇压，就没有今天的进步，镇压是进步的必然条件。对更年轻的一代而言，「六四」屠杀则根本不存在。历史的杀人灭迹， 由国家执行起来特别专业、特别有效。</p>
<p>中国在「进步」，像一个突然醒过来的巨人迈开大步在赶路，地面因他的脚步而震动。民间社会的自主空间逐渐拓宽，民权观念悄悄萌芽，经济的发展更是举世侧 目。二○○八年的北京奥运、二○一○年的上海世博，还没有发生，但是仅仅是预期就已经使得许多中国人觉得光彩万分，心中满溢着强国盛世即将来临的自豪感。</p>
<p>然而有多少人看见，巨人是带着一个极深的伤口在赶路的？</p>
<p>「六四」的镇压，使得无数的中国精英流亡海外。诗人、作家、思想家、科学家、经济学者、未来的政治领袖人才……，这些中国最优秀的头脑、最细致的心灵，被迫留在异乡的土地上，幸运者成为别国的文化养分，不幸者提早凋零殒灭。</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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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再多的麦子若是掉在石砾里，也是要乾枯的，所以麦子多寡不是问题，土地的丰润与否才是。只有当国家以制度来保护「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时，人才才可能 像麦子落土悠然茁长，然而只要镇压「六四」的道德逻辑还在──这个逻辑将对于党的忠诚凌驾一切，将粗暴的权力视为当然──那个制度就不存在，人才也无从焕 发；集权的逻辑是一把锁，锁住整个社会结构，让自由的心灵、爆发的创造力、无边的想像力处于不能动弹的地位。</p>
<p>高楼越来越多，道路塞满了汽车，商场人头钻动，飞弹战机精良耀眼，奥运世博国威赫赫，这些或许都是值得自豪的成就，但是有两个问题不能回避：第一、它是以 什么代价换来的？那个代价可以不偿还吗？第二、它是可长可久的吗？没有「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的保障，就不会有真正对弱势的照顾、对异议的容忍、对强 权的反省、对法治的尊重、对人道的坚持、对正义的当仁不让，也不可能在文化艺术的创作上登峰造极……，缺少公平正义、缺少温柔力量、缺少自由精神的国威赫 赫，难道是中国人真正的追求吗？</p>
<p>「六四」屠杀，不是中国这个巨人打了一个饱嗝，而是巨人身上一个敞开溃烂的伤口。伤口一天不痊愈，巨人的健康就是虚假的，他所赶往的远大前程，不会真的远大。</p>
<p>3</p>
<p>十五年过去了，谁看得见这个伤口？</p>
<p>国际看得见。</p>
<p>一九九四年，我还在海德堡大学汉学系任教。突然发现那一年的研究生数目骤减，几乎开不成课。我们很纳闷，几经推敲，找出了原因：九四年进研究所的，大致是 一九八九、九○年间进大学的人。天安门发生屠杀后，那一年汉学系几乎收不到学生。对中国的失望和厌弃，使得欧洲学生拒绝汉学。</p>
<p>十五年来，欧洲人忘了「六四」吗？中国的市场，以及藉由市场所展现的国力「崛起」，赢得了国际的尊敬吗？中国的电视镜头跟着领导人出访，让人民看见，譬如 说，法国总统铺排的红地毯礼遇，但是镜头删掉的，是法国文化界、知识界、民间团体对中国人权的抨击。各国政府纷纷来到中国竞争市场，但是尊敬？对不起，没 有人会尊敬市场的；这个世界再怎么现实再怎么野蛮，最终赢得国际尊敬的，不是市场或武力，而仍是一个国家文明和道德的力量。今天美国失去好大一部分世人的 尊敬，不是由于它的国力减弱，而是由于虐囚事件暴露之后它所丧失的道德立场。中国要得到泱泱大国应得的尊敬，不在于市场之大，国土之广，人口之多，而在于 它道德担当的有无。</p>
<p>「六四」使中国的道德破产。</p>
<p>没有忘记这个伤口的，还有台湾人，还有香港人。</p>
<p>中共的领导人一定问过自己：为什么用「血浓于水」的「民族大义」跟台湾人讲不通？为什么对香港释出了大量的利益，香港人仍旧若即若离？领导人愿不愿意面对这样的答案：台湾人抗拒，香港人挣扎，和「六四」的道德破产是紧密相关的。</p>
<p>对于香港人而言，今天可以释出的利益，是明天可以收回的威胁。二十三条带来恐慌，难道和「六四」的血腥记忆无关？对于台湾人而言，听一个对自己人民开枪的政权大谈「民族大义」、「血浓于水」，除了恐惧和不信任之外，还可能有其他的感觉吗？</p>
<p>「六四」屠杀代表权力的野蛮，理性的丧失，人性的沉沦，只要一天不平反，它就一天刻在北京政府的额头上。带着这样的「黥面」，你如何以文明的姿态去和台湾 人或香港人谈「统一」、谈「爱国」？简单地说，你，如何让人相信？这个沉重包袱，对于力求改革的新领导人或许不公平，但是政治责任本来就是「概括承受」 的，不是吗？</p>
<p>如果有人以为「六四」仅只是那一小撮流亡海外「不成气候」的民运分子的事，关系不大，那就真看错了。「六四」平反不平反是一个良心的测谎器、道德的试金 石，更是两岸政治和解路上一块怵目的绊脚石。北京政府如何对待「六四」，意味着它是走向民主自由还是继续极权统治，也关键地影响台湾人对中国的态度。马英 九在两年前纪念「六四」的文章中有一句话：「『六四事件』必须平反，这必将是大陆民主化与两岸政治统合成败的重要指标。」对于许多台湾人来说，两岸的对 峙，民进党不是问题所在，台独不是问题所在，真正核心的症结──北京领导人不可能不清楚──是中国本身的民主化进程，而「六四」，是一个人们每天看着、无 时暂忘的指标啊。</p>
<p>遮掩伤口所引起的最后的全身败坏，我们是目睹过的。二二八的流血事件被国民党遮盖了四十年。四十年中，家破人亡的痛苦无处申诉，流亡海外的委屈无法纾解，仇恨因为掩藏而更加深化；四十年后，国民党固然因而失去了政权，人民也被一种积累的苦大仇深所撕裂、所折磨。</p>
<p>「六四」敞开的伤口已经被掩盖了十五年；是抢时间尽快把盖子打开，让它在温柔中愈合？还是继续掩盖，让它在缄默中溃烂？</p>
<p>4</p>
<p>今天，二○○四年六月四日，晚上八点，我会去维多利亚花园点亮一盏蜡烛，追思「六四」的亡魂，带着我十五岁的孩子。在我胎中时，他曾经陪我走过三个广场， 看人们用肺腑的力量在呼喊，不同的语言──德语、俄语、汉语，却发出一样的声音：「民主自由！」而如果孩子说，「母亲，我有自由啊，『六四』和我没什么关 系」，我想我会这样告诉他：</p>
<p>孩子，你是否想过，你今天有自由和幸福，是因为在你之前，有人抗议过、奋斗过、争取过、牺牲过。如果你觉得别人的不幸与你无关，那么有一天不幸发生在你身上时，也没有人会在意。我相信，唯一安全的社会，是一个人人都愿意承担的社会，否则，我们都会在危险中、恐惧中苟活。</p>
<p>对于那些死难的人，我们已经惭愧地苟活；对于那些在各个角落里用各自的方法在抵抗权力粗暴、创造心灵自由的人，孩子，我更觉得彻底地谦卑。</p>
<p>为了你，孩子，不会有一天上了街就被逮捕或失踪，我不得不尽一切的努力，防止国家变成杀人机器，不管我们在哪一个国家。</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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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03 Jun 2009 12:17:39 +0000</pubDate>
		<dc:creator>davidpeng</dc:creator>
				<category><![CDATA[历史存档]]></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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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本报６月４日凌晨５时讯　解放军报６月４日社论说：“自６月３日凌晨开始，首都发生了严重的反革命暴乱。”
３日２２时左右，军事博物馆一带响起枪声，戒严部队进城。
从午夜到凌晨，友谊医院、阜外医院、北京市急救中心、铁路医院、复兴医院、协和医院和广安门医院等不断给本报来电话告知收治人员的伤亡情况。
到截稿时止，戒严部队已突进天安门广场。
&#8211;1989.06.04人民日报第一版
       <img alt="" border="0" src="http://stats.wordpress.com/b.gif?host=davidpeng.wordpress.com&blog=35328&post=806&subd=davidpeng&ref=&feed=1"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div class='snap_preview'><br /><p>本报６月４日凌晨５时讯　解放军报６月４日社论说：“自６月３日凌晨开始，首都发生了严重的反革命暴乱。”</p>
<p>３日２２时左右，军事博物馆一带响起枪声，戒严部队进城。</p>
<p>从午夜到凌晨，友谊医院、阜外医院、北京市急救中心、铁路医院、复兴医院、协和医院和广安门医院等不断给本报来电话告知收治人员的伤亡情况。</p>
<p>到截稿时止，戒严部队已突进天安门广场。</p>
<p>&#8211;1989.06.04人民日报第一版</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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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存档：有關全體西藏民族 實現名符其實自治的建議</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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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18 Nov 2008 00:25:17 +0000</pubDate>
		<dc:creator>davidpeng</dc:creator>
				<category><![CDATA[历史存档]]></category>
		<category><![CDATA[雪狮与龙]]></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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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From 西藏之页
第一, 介紹
2002年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府恢復對話以後，十四世達賴喇嘛的代表與中央政府代表之間多次進行了會談，其間，我方詳細闡釋了西藏人民的真實願 望。以互利為基礎的中間道路之精神是，西藏民族在不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宗旨的情況下，得到名副其實的民族自治地位。這也是基於藏漢民族眼前和長遠的利 益。我們明確做出了不尋求獨立或分裂的承諾，並設法通過名符其實的民族自治來解決西藏問題。這完全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有關自治的條款。而且保護和發 展西藏民族的特性與形式，不僅對整個人類，對藏漢民族尤為有利。
2008年7月1至2日舉行的第七次會談期間，中共政協副主席。中央統戰部部長杜青林先生表達了希望達賴喇嘛對西藏的穩定和發展提出建議或意見的呼 籲；中央統戰部常務副部長朱維群也表示希望聽到藏人所尋求的自治的標準或形式，以及在不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情況下，我方對地方區域自治的看法。 因此，本建議詳細闡釋了我們對名符其實自治的立場， 以及根據我們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理解，若能確實執行，可以滿足西藏人民特別利益要求的立場。 達賴喇嘛也相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框架下，如果實行名符其實的自治，則西藏人民的基本需求應可以得到滿足。 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一個多民族的國家，和別的國家一樣，通過賦予各少數民族自治的權利來解決民族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有關自治的基本原則和目的，與西藏 人民的需求和願望是相符的。民族區域自治的目的是在拋棄大漢族主義和地方民族主義的前提下，避免民族壓迫和民族分裂，通過賦予各民族當家作主的權利，以保 障各少數民族的特性和文化。
根據我們的理解，憲法有關自治的原則，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滿足藏人的需求。 憲法在一些相關問題上，對相關國家機關在自治問題上賦予了特別解決或實施的權利，要實現基於西藏特性而實施的名符其實的自治，施行上述各項特殊權利是必須 的。在施行過程中，為了與西藏民族的需求和特性相適宜，可能需要對某些自治條款重新進行研究和調正。如果雙方真的具有誠意，則目前的所有問題都可以通過憲 法規定的自治原則得到解決。如此，則國家的統一穩定，藏民族與其它各民族間的和諧親密關係等均可實現。
第二， 尊重西藏民族的同一性
拋開現行的行政區劃，所有藏人做為同一的民族，統一聚居的現實必須得到尊重。這不僅符合憲法有關民族區域自治的宗旨，目的和基本原則，而且也是實現民族平等的基礎。
不論語言，文化，佛教傳統或是獨特的風俗習慣等，西藏民族具有同一的民族屬性是不爭的事實。西藏民族不僅具有共同的歷史，而且不論其政治或行政區域如何地分合，其宗教，文化，教育，語言，生活習慣，地理環境等始終都是統一的。
以地理環境而言，所有藏人都聚居在高原地帶。由於西藏民族幾千年來一直居住在西藏高原，因此西藏民族也是西藏高原的原住民族。根據憲法有關民族區域自治的原則，事實上藏人做為一個民族世代居住在整個西藏高原。
基於上述事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也承認西藏民族是55個少數民族中的一個民族。
第三， 藏人的真實期望
西藏民族有它獨特的歷史，文化，宗教和傳統風俗習慣，這一切也是人類文明寶貴的一部分。西藏民族希望保存祖先留下的這些寶貴遺產，並根據二十一世紀的需求，弘揚和發展這些宗教與文化遺產。
如 果做為多民族之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員而共處，則西藏民族將會從國家的經濟與科學發展中得到巨大利益，我們希望在這一發展過程中盡己一份力，共同協力配合。 同時，西藏民族也希望西藏民族的特性，民族文化和精神得以保存和延續；希望西藏民族自古以來世代居住之脆弱的高原生態環境能夠得到保護。
對西藏民族特殊性的承認是一直的，這一點在十七條協議，以及歷屆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導人的講話或政策中都有明確的表現。確定西藏民族的自治地位和自治形式等都是基於這一點的。憲法也確定了根據少數民族的不同特性和需求而予寬容對待的基本原則。
達賴喇嘛有關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框架下，解決西藏問題的立場是明確堅定的。達賴喇嘛所秉持的立場，與鄧小平先生所重申“只要不談西藏獨立，其他問題都 可以協商解決“的精神是完全符合的。我們尊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土統一，同時也希望中央政府承認和尊重西藏民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範圍內實行同一的，名符 其實之民族區域自治的權利。這是化解彼此矛盾的基礎，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各民族間實現團結，和諧與穩定的近因。
西藏民族的特性之發展要順應全球，尤其是國內的發展；同時，經濟，社會和政治的發展，必須要尊重和愛護西藏民族自己的特點。要實現這一切，就必須要承認西藏人民的自治權利，而且其實施要符合藏人自己的需求，特性和重點，並涵蓋所有西藏民族聚居的地區。
由於保護西藏的民族文化和特性，只能靠藏人自己，其他任誰也沒有辦法達成。因此，西藏人民要在自我幫助，自我發展和自我治理與中央政府或各省區對西藏的幫助指導之間掌握平衡，這是極為重要的。
第四， 藏人的基本需求及自主管理
[1] 語文
語文是表現民族本質的最重要的特徵。藏語不僅是藏族互相溝通的語言，而且也是我們書寫文章，歷史，佛學教義或科學技術等知識的唯一語言文字。藏語文是 一個與梵文相媲美的文字，具有很高的表達能力，從梵文翻譯的內容，不論詞意，藏語文是唯一可以還原梵文的語言文字，因此，藏語文不僅是世界上音譯最多和最 好的文字，而且也被一些學者推崇為著作最豐富和數量最多的文字。
憲法第四條規定，各民族都有使用和發展自己語言文字的自由，從而保障了使用各自語言文字的權利。西藏民族在使用和發展自己語言文字中，藏語文是首要的，必須要得到尊重。各藏族自治地區的語言文字也應以藏文文為主。
這一觀點在憲法第一百二十一條中有明確寬泛的認可：“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在執行職務時，依照本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條列的規定，使用當地通用的一種或 者幾種語言文字”。在&#60;&#60;民族區域自治法&#62;&#62;第十條裡也規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保障本地方各民族都有使用和發展自己的語 言文字的自由”。
&#60;&#60;民族區域自治法&#62;&#62;第三十六條也明確規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根據國家的教育方針，依照法律規定，決定本地方的教育規劃，各級各類學校的設置，教學內容，教學用語和招生辦法等規則”。這一條款認同了在藏族地區使用藏語文教學的觀點。
[2]文化
實行民族區域自治的根本目的是為了保護少數民族的文化，因此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二十二條，四十七條，八十九條，以及民族區域自治法第三十八條等都規 定了有關保護文化的條款。西藏的文化與藏人的宗教，傳統，語言和特性等有著極為密切的連繫，現今的西藏文化在各方面都面臨著極大的困難。生活在多民族的中 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西藏民族，要依照憲法所保障的權利，保護自己民族的獨特文化。
[3] 宗教
宗教涉及西藏的根本問題，佛教與我們的本質有著密切的聯繫。我們雖然認同政教制度的分離是很重要的，但不能因此侵犯信徒的自由和宗教實踐。對西藏人民 而言，如果沒有信仰自由和思想自由，則其它的個人或集體自由都是無法想像的。憲法強調和保障了宗教信仰與宗教活動的自由。憲法第三十六條明確保障了公民的 宗教信仰自由和權利，規定“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各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
將憲法的上述條款，以國際通用的標準去闡釋的話，信仰或實踐的方式也包含在宗教自由的範圍內，這些自由包括根據宗教傳統管理寺院，研習和實踐教法，根 據宗教制度確定入寺僧侶的人數和年齡，以及自由從事講經說法等宗教儀式和活動。因此，對一般的宗教活動，包括師徒關係，寺院管理，轉世靈童的認證等事務， 政府都不應進行干涉。
[4] 教育
西藏人民希望通過與中央教育部們的合作，制定屬於西藏自己的教育制度和自主進行管理的願望，在憲法的相關規定和精神中得到支持。西藏人民同樣也希望參 與科學技術的發展。在科學發展的過程中，我們同時也可以看到佛教的心理學，哲學和宇宙學等方面所發揮的作用正在越來越多地獲得國際社會的認同。
憲法第十九條規定，國家要保障公民享有義務教育。憲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自主的管理本地方的教育事業……”。民族區域自治法第三十六條裡也有類似的規定。
有關決策方面，由於自治的權限不明確，因此需要強調的是，對藏民族的教育必須要施行名符其實的自治，這一點也得到了憲法有關自治原則的支持。
有關藏人希望參與科技發展的願望，在憲法（第一百一十九條）和民族區域自治法（第三十九條）中，對民族自治地方參與發展科學技術的權利做了明確的認定。
[5] 環境保護
西藏是亞洲諸多河流的源頭，也是世界的屋脊，地大物博，擁有豐富的礦產和森林等資源。西藏民族的環保傳統是基於不分人類或動物，敬重一切生命而不予傷害之理念所產生，因此西藏特殊的環境得到保護，沒有遭到汙染。
目前，西藏的生態環境正在遭到難於恢復的破壞，這一點從西藏的草地，農田，森林，水源以及野生動物所受到的影響中可見一斑。 因此，根據民族區域自治法第四十五條和六十六條之規定，依照西藏過去的環保觀念和傳統，應賦予西藏制定環保政策以及進行管理的權利。
[6] 有關自然資源的使用
憲法和民族區域自治法都認可自治地方的自治機構，在保護和管理自然生態環境與自然資源方面的責任（民族區域自治法第二十七條，二十八條，四十五條，六 十六條，憲法第一百一十八條亦規定要照顧民族自治地方的利益）。民族區域自治法確認“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保護，建設草原和森林” （第二十七條），規定 “對可以由本地方開發的自然資源，優先合理開發利用”（第二十八條）。
土地所有權是利用自然資源，增加稅務和收入以提升經濟的基礎。因此在自治地區，所有不屬於國家的土地，應賦予自治民族依法獨享出租或交易等的權利，此點極為重要。同時，在符合國家發展規劃的情況下，自治地方應具有自行制定或推展發展計畫的權利。
[7] 經濟發展和貿易
發展西藏地區的經濟是必要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範圍內，西藏屬於經濟最落後的地區之一。
憲法確認民族自治機關根據地方的特點和需要，制定經濟建設的方針。（ 憲法第一百一十八條，民族區域自治法二十五條）。 也確認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有管理地方財政的自治權（憲法第一百一十七條，民族區域自治法第三十二條）。並規定，國家從財政，物資，技術等方面幫助各少 數民族加速發展經濟建設和文化建設事業（憲法第一百二十二條，民族區域自治法第二十二條）。
同樣，民族區域自治法第三十二條裡也規定，類似西藏這樣與其他國家接壤的自治地方，可以展開對外經濟貿易活動或邊界貿易。對於與其它國家有著文化，宗教，民族和經濟等共同特性的西藏人民而言，這一點尤為重要。
中央和各省的幫助雖然可以暫時獲益，但如果西藏人不能自食其力而需要依賴別人生存時，這將會是巨大的災難。因此，促使西藏人經濟自立也是實行自治的重要目的之一。
[8] 民眾的衛生
憲法規定政府賦有為民眾提供衛生和醫療服務的責任（憲法第21條）。憲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裡也認定這是自治地方的責任，民族區域自治法第四十條裡也認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自主解決本地方的醫療衛生事業的發展規劃，發展現代醫藥和民族傳統醫葯。 依照上述條款的宗旨，民族自治機關必須要具有滿足所有藏人衛生需求的條件和能力。同樣要具備依照傳統將藏醫和天文曆法加以實施和發展的能力。
[9] 公共安全
解決關係民眾安全問題之工作人員或安全人員中，擁有了解和尊重地方傳統和風俗習慣的人員是極為重要的。
自治和全權管理自己事務的主要責任之一是，管理民眾的內部秩序，以及自治地方的安全。憲法第一百二十條和民族區域自治法第二十四條規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依照國家的軍事制度和當地的實際需求，經國務院批准，可以組織本地方維護社會治安的公安部隊“。
[10] 管理外來移民方法的制度
民族區域自治和自主管理自身事務的根本目的，是為了保障少數民族的特性，文化和語言，以及落實當家作主的權利。允許甚至鼓勵漢族或其他民族人口向少數 民族地區的大規模遷移，從根本上違背了民族區域自治的目的和理念。由於人口遷移所帶來的人口結構變化，將使藏漢民族的團結或統一無從談起，取而代之的是西 藏的民族特性和獨特文化的日漸滅亡，藏民族也會消失在漢民族當中。同樣的，漢族或其他民族大量遷移到西藏各地，將會從根本上改變施行民族區域自治的基本構 成要件，因為“少數民族聚居”區域實行自治的憲法之基本要件由於人口移民而被根本改變或遭到漠視。如果不阻止這類的大規模移民，則西藏民族終將難於聚族而 [...]<img alt="" border="0" src="http://stats.wordpress.com/b.gif?host=davidpeng.wordpress.com&blog=35328&post=618&subd=davidpeng&ref=&feed=1"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div class='snap_preview'><br /><p>From <a href="http://www.xizang-zhiye.org/b5/xzxinwen/0811/index.html#081117.3">西藏之页</a></p>
<p><strong>第一, 介紹</strong></p>
<p align="justify">2002年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府恢復對話以後，十四世達賴喇嘛的代表與中央政府代表之間多次進行了會談，其間，我方詳細闡釋了西藏人民的真實願 望。以互利為基礎的中間道路之精神是，西藏民族在不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宗旨的情況下，得到名副其實的民族自治地位。這也是基於藏漢民族眼前和長遠的利 益。我們明確做出了不尋求獨立或分裂的承諾，並設法通過名符其實的民族自治來解決西藏問題。這完全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有關自治的條款。而且保護和發 展西藏民族的特性與形式，不僅對整個人類，對藏漢民族尤為有利。</p>
<p align="justify">2008年7月1至2日舉行的第七次會談期間，中共政協副主席。中央統戰部部長杜青林先生表達了希望達賴喇嘛對西藏的穩定和發展提出建議或意見的呼 籲；中央統戰部常務副部長朱維群也表示希望聽到藏人所尋求的自治的標準或形式，以及在不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情況下，我方對地方區域自治的看法。 因此，本建議詳細闡釋了我們對名符其實自治的立場， 以及根據我們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理解，若能確實執行，可以滿足西藏人民特別利益要求的立場。 達賴喇嘛也相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框架下，如果實行名符其實的自治，則西藏人民的基本需求應可以得到滿足。 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一個多民族的國家，和別的國家一樣，通過賦予各少數民族自治的權利來解決民族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有關自治的基本原則和目的，與西藏 人民的需求和願望是相符的。民族區域自治的目的是在拋棄大漢族主義和地方民族主義的前提下，避免民族壓迫和民族分裂，通過賦予各民族當家作主的權利，以保 障各少數民族的特性和文化。</p>
<p align="justify">根據我們的理解，憲法有關自治的原則，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滿足藏人的需求。 憲法在一些相關問題上，對相關國家機關在自治問題上賦予了特別解決或實施的權利，要實現基於西藏特性而實施的名符其實的自治，施行上述各項特殊權利是必須 的。在施行過程中，為了與西藏民族的需求和特性相適宜，可能需要對某些自治條款重新進行研究和調正。如果雙方真的具有誠意，則目前的所有問題都可以通過憲 法規定的自治原則得到解決。如此，則國家的統一穩定，藏民族與其它各民族間的和諧親密關係等均可實現。</p>
<p><span id="more-618"></span><strong>第二， 尊重西藏民族的同一性</strong></p>
<p align="justify">拋開現行的行政區劃，所有藏人做為同一的民族，統一聚居的現實必須得到尊重。這不僅符合憲法有關民族區域自治的宗旨，目的和基本原則，而且也是實現民族平等的基礎。</p>
<p align="justify">不論語言，文化，佛教傳統或是獨特的風俗習慣等，西藏民族具有同一的民族屬性是不爭的事實。西藏民族不僅具有共同的歷史，而且不論其政治或行政區域如何地分合，其宗教，文化，教育，語言，生活習慣，地理環境等始終都是統一的。</p>
<p align="justify">以地理環境而言，所有藏人都聚居在高原地帶。由於西藏民族幾千年來一直居住在西藏高原，因此西藏民族也是西藏高原的原住民族。根據憲法有關民族區域自治的原則，事實上藏人做為一個民族世代居住在整個西藏高原。</p>
<p align="justify">基於上述事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也承認西藏民族是55個少數民族中的一個民族。</p>
<p><strong>第三， 藏人的真實期望</strong></p>
<p align="justify">西藏民族有它獨特的歷史，文化，宗教和傳統風俗習慣，這一切也是人類文明寶貴的一部分。西藏民族希望保存祖先留下的這些寶貴遺產，並根據二十一世紀的需求，弘揚和發展這些宗教與文化遺產。</p>
<p align="justify">如 果做為多民族之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員而共處，則西藏民族將會從國家的經濟與科學發展中得到巨大利益，我們希望在這一發展過程中盡己一份力，共同協力配合。 同時，西藏民族也希望西藏民族的特性，民族文化和精神得以保存和延續；希望西藏民族自古以來世代居住之脆弱的高原生態環境能夠得到保護。</p>
<p align="justify">對西藏民族特殊性的承認是一直的，這一點在十七條協議，以及歷屆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導人的講話或政策中都有明確的表現。確定西藏民族的自治地位和自治形式等都是基於這一點的。憲法也確定了根據少數民族的不同特性和需求而予寬容對待的基本原則。</p>
<p align="justify">達賴喇嘛有關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框架下，解決西藏問題的立場是明確堅定的。達賴喇嘛所秉持的立場，與鄧小平先生所重申“只要不談西藏獨立，其他問題都 可以協商解決“的精神是完全符合的。我們尊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土統一，同時也希望中央政府承認和尊重西藏民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範圍內實行同一的，名符 其實之民族區域自治的權利。這是化解彼此矛盾的基礎，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各民族間實現團結，和諧與穩定的近因。</p>
<p align="justify">西藏民族的特性之發展要順應全球，尤其是國內的發展；同時，經濟，社會和政治的發展，必須要尊重和愛護西藏民族自己的特點。要實現這一切，就必須要承認西藏人民的自治權利，而且其實施要符合藏人自己的需求，特性和重點，並涵蓋所有西藏民族聚居的地區。</p>
<p align="justify">由於保護西藏的民族文化和特性，只能靠藏人自己，其他任誰也沒有辦法達成。因此，西藏人民要在自我幫助，自我發展和自我治理與中央政府或各省區對西藏的幫助指導之間掌握平衡，這是極為重要的。</p>
<p><strong>第四， 藏人的基本需求及自主管理</strong></p>
<p align="justify">[1] 語文</p>
<p align="justify">語文是表現民族本質的最重要的特徵。藏語不僅是藏族互相溝通的語言，而且也是我們書寫文章，歷史，佛學教義或科學技術等知識的唯一語言文字。藏語文是 一個與梵文相媲美的文字，具有很高的表達能力，從梵文翻譯的內容，不論詞意，藏語文是唯一可以還原梵文的語言文字，因此，藏語文不僅是世界上音譯最多和最 好的文字，而且也被一些學者推崇為著作最豐富和數量最多的文字。</p>
<p align="justify">憲法第四條規定，各民族都有使用和發展自己語言文字的自由，從而保障了使用各自語言文字的權利。西藏民族在使用和發展自己語言文字中，藏語文是首要的，必須要得到尊重。各藏族自治地區的語言文字也應以藏文文為主。</p>
<p align="justify">這一觀點在憲法第一百二十一條中有明確寬泛的認可：“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在執行職務時，依照本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條列的規定，使用當地通用的一種或 者幾種語言文字”。在&lt;&lt;民族區域自治法&gt;&gt;第十條裡也規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保障本地方各民族都有使用和發展自己的語 言文字的自由”。</p>
<p align="justify">&lt;&lt;民族區域自治法&gt;&gt;第三十六條也明確規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根據國家的教育方針，依照法律規定，決定本地方的教育規劃，各級各類學校的設置，教學內容，教學用語和招生辦法等規則”。這一條款認同了在藏族地區使用藏語文教學的觀點。</p>
<p align="justify">[2]文化</p>
<p align="justify">實行民族區域自治的根本目的是為了保護少數民族的文化，因此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二十二條，四十七條，八十九條，以及民族區域自治法第三十八條等都規 定了有關保護文化的條款。西藏的文化與藏人的宗教，傳統，語言和特性等有著極為密切的連繫，現今的西藏文化在各方面都面臨著極大的困難。生活在多民族的中 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西藏民族，要依照憲法所保障的權利，保護自己民族的獨特文化。</p>
<p align="justify">[3] 宗教</p>
<p align="justify">宗教涉及西藏的根本問題，佛教與我們的本質有著密切的聯繫。我們雖然認同政教制度的分離是很重要的，但不能因此侵犯信徒的自由和宗教實踐。對西藏人民 而言，如果沒有信仰自由和思想自由，則其它的個人或集體自由都是無法想像的。憲法強調和保障了宗教信仰與宗教活動的自由。憲法第三十六條明確保障了公民的 宗教信仰自由和權利，規定“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各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p>
<p align="justify">將憲法的上述條款，以國際通用的標準去闡釋的話，信仰或實踐的方式也包含在宗教自由的範圍內，這些自由包括根據宗教傳統管理寺院，研習和實踐教法，根 據宗教制度確定入寺僧侶的人數和年齡，以及自由從事講經說法等宗教儀式和活動。因此，對一般的宗教活動，包括師徒關係，寺院管理，轉世靈童的認證等事務， 政府都不應進行干涉。</p>
<p align="justify">[4] 教育</p>
<p align="justify">西藏人民希望通過與中央教育部們的合作，制定屬於西藏自己的教育制度和自主進行管理的願望，在憲法的相關規定和精神中得到支持。西藏人民同樣也希望參 與科學技術的發展。在科學發展的過程中，我們同時也可以看到佛教的心理學，哲學和宇宙學等方面所發揮的作用正在越來越多地獲得國際社會的認同。</p>
<p align="justify">憲法第十九條規定，國家要保障公民享有義務教育。憲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自主的管理本地方的教育事業……”。民族區域自治法第三十六條裡也有類似的規定。</p>
<p align="justify">有關決策方面，由於自治的權限不明確，因此需要強調的是，對藏民族的教育必須要施行名符其實的自治，這一點也得到了憲法有關自治原則的支持。</p>
<p align="justify">有關藏人希望參與科技發展的願望，在憲法（第一百一十九條）和民族區域自治法（第三十九條）中，對民族自治地方參與發展科學技術的權利做了明確的認定。</p>
<p align="justify">[5] 環境保護</p>
<p align="justify">西藏是亞洲諸多河流的源頭，也是世界的屋脊，地大物博，擁有豐富的礦產和森林等資源。西藏民族的環保傳統是基於不分人類或動物，敬重一切生命而不予傷害之理念所產生，因此西藏特殊的環境得到保護，沒有遭到汙染。</p>
<p align="justify">目前，西藏的生態環境正在遭到難於恢復的破壞，這一點從西藏的草地，農田，森林，水源以及野生動物所受到的影響中可見一斑。 因此，根據民族區域自治法第四十五條和六十六條之規定，依照西藏過去的環保觀念和傳統，應賦予西藏制定環保政策以及進行管理的權利。</p>
<p align="justify">[6] 有關自然資源的使用</p>
<p align="justify">憲法和民族區域自治法都認可自治地方的自治機構，在保護和管理自然生態環境與自然資源方面的責任（民族區域自治法第二十七條，二十八條，四十五條，六 十六條，憲法第一百一十八條亦規定要照顧民族自治地方的利益）。民族區域自治法確認“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保護，建設草原和森林” （第二十七條），規定 “對可以由本地方開發的自然資源，優先合理開發利用”（第二十八條）。</p>
<p align="justify">土地所有權是利用自然資源，增加稅務和收入以提升經濟的基礎。因此在自治地區，所有不屬於國家的土地，應賦予自治民族依法獨享出租或交易等的權利，此點極為重要。同時，在符合國家發展規劃的情況下，自治地方應具有自行制定或推展發展計畫的權利。</p>
<p align="justify">[7] 經濟發展和貿易</p>
<p align="justify">發展西藏地區的經濟是必要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範圍內，西藏屬於經濟最落後的地區之一。</p>
<p align="justify">憲法確認民族自治機關根據地方的特點和需要，制定經濟建設的方針。（ 憲法第一百一十八條，民族區域自治法二十五條）。 也確認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有管理地方財政的自治權（憲法第一百一十七條，民族區域自治法第三十二條）。並規定，國家從財政，物資，技術等方面幫助各少 數民族加速發展經濟建設和文化建設事業（憲法第一百二十二條，民族區域自治法第二十二條）。</p>
<p align="justify">同樣，民族區域自治法第三十二條裡也規定，類似西藏這樣與其他國家接壤的自治地方，可以展開對外經濟貿易活動或邊界貿易。對於與其它國家有著文化，宗教，民族和經濟等共同特性的西藏人民而言，這一點尤為重要。</p>
<p align="justify">中央和各省的幫助雖然可以暫時獲益，但如果西藏人不能自食其力而需要依賴別人生存時，這將會是巨大的災難。因此，促使西藏人經濟自立也是實行自治的重要目的之一。</p>
<p align="justify">[8] 民眾的衛生</p>
<p align="justify">憲法規定政府賦有為民眾提供衛生和醫療服務的責任（憲法第21條）。憲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裡也認定這是自治地方的責任，民族區域自治法第四十條裡也認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自主解決本地方的醫療衛生事業的發展規劃，發展現代醫藥和民族傳統醫葯。 依照上述條款的宗旨，民族自治機關必須要具有滿足所有藏人衛生需求的條件和能力。同樣要具備依照傳統將藏醫和天文曆法加以實施和發展的能力。</p>
<p align="justify">[9] 公共安全</p>
<p align="justify">解決關係民眾安全問題之工作人員或安全人員中，擁有了解和尊重地方傳統和風俗習慣的人員是極為重要的。</p>
<p align="justify">自治和全權管理自己事務的主要責任之一是，管理民眾的內部秩序，以及自治地方的安全。憲法第一百二十條和民族區域自治法第二十四條規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依照國家的軍事制度和當地的實際需求，經國務院批准，可以組織本地方維護社會治安的公安部隊“。</p>
<p align="justify">[10] 管理外來移民方法的制度</p>
<p align="justify">民族區域自治和自主管理自身事務的根本目的，是為了保障少數民族的特性，文化和語言，以及落實當家作主的權利。允許甚至鼓勵漢族或其他民族人口向少數 民族地區的大規模遷移，從根本上違背了民族區域自治的目的和理念。由於人口遷移所帶來的人口結構變化，將使藏漢民族的團結或統一無從談起，取而代之的是西 藏的民族特性和獨特文化的日漸滅亡，藏民族也會消失在漢民族當中。同樣的，漢族或其他民族大量遷移到西藏各地，將會從根本上改變施行民族區域自治的基本構 成要件，因為“少數民族聚居”區域實行自治的憲法之基本要件由於人口移民而被根本改變或遭到漠視。如果不阻止這類的大規模移民，則西藏民族終將難於聚族而 居，從而失去憲法有關民族區域自治的權利。這種做法完全踐踏了憲法有關民族問題的精神原則。</p>
<p align="justify">中國曾經嚴格控制內部的人口遷徙和居留，但民族自治機構管理“外來”移民的權力卻極為有限。我們認為，為了尊重自治的原則和理念，給予各自治機關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其它地區的人民在西藏居留，定居，工作或其它經濟活動自主制定相關法規的權利是極為重要的。</p>
<p align="justify">我們並沒有將定居西藏或長期留居西藏的其他民族成員驅走的想法。我們所擔心的僅僅是，鼓勵以漢族為主的其他民族成員大量移居西藏的結果，將會改變現有的西藏社會結構，西藏民族因此成為少數而被邊緣化，脆弱的西藏自然生態環境遭到無可挽回的破壞。</p>
<p align="justify">[11] 與其它國家在文化，教育，科學，宗教等領域的交流</p>
<p align="justify">在有關自治的內涵中，民族區域自治法第四十二條還規定，在文化，藝術，教育，科技，衛生，體育，宗教，環境，經濟等方面，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各民族或各省市自治區的交流固然重要，同時，自治地區還有與其它國家進行交流的權利。</p>
<p><strong>第五 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的西藏人要進行統一的管理</strong></p>
<p align="justify">基於西藏人民的上述基本需求，通過實施民族區域自治，保護和發展西藏的民族特性，文化以及佛教傳統，並在尋求發展的過程中，現今被中華人民共和國賦予 自治地位的所有藏族地區，需要納入統一的自治管理範圍內。現今的行政區域劃分，將西藏人分散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自治區和許多省份當中，從而造成藏人被分散 割裂，各個地區發展不平衡，同時也嚴重削弱了保護和弘揚民族特性，文化與佛教傳統的力量。這一政策不但沒有尊重西藏民族的統一性，反而進行民族分裂，對西 藏民族的統一性製造障礙，踐踏了民族自治的精神。在新疆和蒙古等主要的少數民族地區，大部分人民都包含在各自的自治區域內，而聚居的西藏民族卻被劃併不同 的省區，仿佛在對待不同的民族 。</p>
<p align="justify">將目前分散在各種自治地區的所有藏人統一在一個自治體系下，不僅符合憲法第四條的相關規定和精神，而且民族區域自治法第二條也規定：“各少數民族聚集 的地方施行區域自治”。民族區域自治法的序言中也記載：“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是由中國共產黨為了解決民族問題而制訂基本政策。民族區域自治是在國家的統一領 導下，各少數民族聚集的地方實行區域自治，設立自治機關，行使自治權。實行民族區域自治，體現了國家充分尊重和保護各少數民族管理本民族內部事務權利的精 神，體現了國家堅持實行各民族平等，團結和共同繁榮的原則”。</p>
<p align="justify">西藏民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範圍內享受自治權利時，如果能夠統一普及到整個西藏民族地區，將有助於實現具實質意義的民族區域自治。</p>
<p align="justify">民族區域自治法也傾向於認為民族區域自治的邊界是可以進行調整的。根據憲法有關自治的基本原則，尊重藏人統一性的願望完全是合法合理的，為此而改變部分行政管理範圍並不違背憲法精神，而且也有許多前例可循。</p>
<p><strong>第六 自治的本質和架構</strong></p>
<p align="justify">能否實現名符其實的自治，將依賴於上述各項自治問題以及藏人在這些問題上實施自治的程度或自治方式。因此需要考慮的是，如何才能制定和實行適合藏民族的特殊狀況和基本需求的法規。</p>
<p align="justify">要實現名符其實的自治，藏人還要有制定符合自己需求和特點的地方政府，政府組織，以及制度的權利。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對本地方所有（涉及上述自 治的）問題有制定法規的權力，以及在自治政府各部門的實施權利和自由決定的權力，自治權利也包括在中央國家級的相關權利機關中安置代表並發揮實質作用。為 了使自治充分發揮效力，其商討方式必須具備功效，在相互關連密切或共同利益上，中央和地方政府要建立起合作解決的途徑。</p>
<p align="justify">實現名符其實自治的最重要條件之一是，要保障憲法和其它法律單方面取消或修改賦予各自治地方的權利和職責。也就是說，不論中央或自治地方，在未經另一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擅自修改自治的基本條款。</p>
<p align="justify">有關符合西藏實際和需求之名符其實自治的範圍和特點，要根據憲法第一百一十六條（民族區域自治法第十九條）的相關規定，在自治條列中做出詳細的解釋， 如果適當的話可以為此另外制定法規。包括第三十一條在內的憲法相關條款中， 對於類似西藏這樣有著特殊地位的地區，在尊重國家的社會，經濟和政治制度的情況下，規定可以相應地適當放寬。</p>
<p align="justify">憲法第三章第六節也認定，民族區域自治地區具有自治政府和制定法規的權利，因此憲法第一百一十六條（民族區域自治法第十九條）規定：“依照當地民族的 政治，經濟和文化的特點，制訂自治條列和單行條列”的權力。同時，憲法在很多方面賦予行政自治的權利（憲法第一百一十七到一百二十條），規定自治機關在適 合地方的需求下，依照地方的實際情況，貫徹執行國家的法律。（憲法第一百一十五條）。</p>
<p align="justify">上述這些法律條件雖然對自治機關的決策權限造成一定的阻礙，但是憲法不僅接受了自治機關可以依照適合地方的需求制定法規和政策，而且，這些法規政策甚至可以和包括中央在內的其他機關所規定的不一致。</p>
<p align="justify">正如我們說明的那樣，藏人的需求與憲法的自治原則大致相符合，但在真正實施過程中，目前，由於種種原因而造成許多阻礙，甚至失去效力。</p>
<p align="justify">實施名符其實的自治，還需要權力分配，如中央和自治地方對一些問題的雙方權責問題進行明確分配等。就目前而言，在這些方面不僅沒有清楚的分配，自治地 方的立法權利也沒有落實，仍遭到很大的阻礙。因此一方面憲法對於自治地方在很多問題上認定具有制定法規的特殊需求，但是另一方面根據憲法第一百一十六條的 規定，卻必須要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批准，所以自治的原則在實施過程中多有阻礙。正式規定需要這種批准的只有自治地方的人民代 表大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各省的人民代表大會不需要得到這樣的批准，在制定地方性法規時，（非自治的）各省只要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即可（憲 法第一百條）。</p>
<p align="justify">在真正實行自治方面，依照憲法第一百一十五條之規定，必須要遵循諸多的法規和章程，其中一些法規甚至對自治地方的自治造成很大的阻礙，有些法規相互矛 盾。因此自治的真實標準並沒有明確的落實，國家上級機關單方面制定法規和章程，甚至政策的改變也是單方面決定。如果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間，對自治的標準和實 施方面出現不同的看法，則缺乏為解決問題或進行溝通的足夠途徑，實事上並沒有明確的規定，這使得地方領導的工作受到阻礙，對西藏民族施行名符其實的自治也 造成障礙。</p>
<p align="justify">此時，我們沒有為了這些問題和實行名符其實的自治而詳述藏人困難的意願，但是為了在往後的會談中，能夠適當的解決問題而做為例子而在此提出。我們會繼續學習憲法和有關法律，並在適當的時候發佈我們所知道的研究結果。</p>
<p><strong>第七 未來前進方法</strong></p>
<p align="justify">正如本建議的開頭所述，我們相信西藏人民的需求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有關自治的原則相符合。我們的目的是，就如何讓這些需求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架構相 配合而進行討論。正如達賴喇嘛經常強調的那樣，我們並沒有任何隱藏的計劃，也絕對沒有在得到真正自治後，依此做為脫離中華人民共和國跳板的目的。</p>
<p align="justify">西藏流亡政府象徵著西藏人民的利益和西藏人民的代表，我們之間就上述問題和相關議題達成協議後，西藏流亡政府將失去存在的必要而會立即解散。事實上達 賴喇嘛已多次聲明，他個人在未來將不會擔任任何政治職務。在實現和解的過程中，為了得到藏人必要的支持，達賴喇嘛願意為此竭力發揮其影響力。</p>
<p align="justify">以這個承諾為基礎，第二步應該就本建議所提出的相關問題進行具實質意義的討論。為此願意就尋求共識，以及程序或時間等方面進行討論決定。</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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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转帖：国新办就中央与达赖喇嘛私人代表接触商谈情况举行发布会</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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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11 Nov 2008 01:32:37 +0000</pubDate>
		<dc:creator>davidpeng</dc:creator>
				<category><![CDATA[历史存档]]></category>
		<category><![CDATA[雪狮与龙]]></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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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这次直播的全文找了好几个地方都没有看到。转帖在这儿，包括视频。
视频：
文字稿，包括答记者问，（转帖自中国网）
* 华清:
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近日中央与达赖喇嘛私人代表进行了商谈，受到了国内外广泛关注，今天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发布会，请来了中央统战部副部长朱维群先生、中央统战部副部长斯塔先生和西藏自治区副主席白玛赤林先生与大家见面，介绍这次商谈的有关情况。现在先请朱维群先生介绍有关情况。
* 朱维群:
女士们、先生们：我对和斯塔副部长、白玛赤林常务副主席今天与大家见面感到很高兴。这两位都是藏族同志，今天我们三个人当中我是“少数民族”。现在，我向各位介绍此次与达赖喇嘛私人代表接触商谈的主要情况。
10月31日至11月5日，达赖喇嘛的私人代表甲日·洛迪、格桑坚赞一行五人回国。这次接触商谈是2002年以来的第9次，今年以来的第3次。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央统战部部长杜青林接见了他们。我和中央统战部副部长斯塔、西藏自治区常务副主席白玛赤林同他们进行了一整天的谈话。此外，我们请国内有关专家学者向他们介绍了中国民族区域自治的理论、政策和实践的情况，安排他们到宁夏回族自治区参观。这次接触商谈，相互在观点上仍然存在很大分歧，但总的气氛是坦诚的。
杜青林副主席在接见时，全面介绍了当前国家的形势，着重讲了三点意见：
第一，要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在中国，任何组织、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宪法明确规定的，任何违反宪法、否定“三个坚持”的行为都是绝不能允许的。
第二，要正确认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所有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国单一制国家结构下的一种自治形式，不同于一些国家的联邦制、邦联制；民族区域自治是民族自治和区域自治的有机结合，不同于我国在香港、澳门实行的“一国两制”；不允许任何人打着“真正自治”旗号制造民族分裂，损害民族团结。
第三，中央对达赖喇嘛的政策是一贯的、明确的，中央对与达赖喇嘛接触商谈的态度是认真的。中央多次明确指出，“西藏独立”不行，“半独立”不行，“变相独立”也不行。关键是达赖喇嘛对自己的政治主张和行为要进行彻底反思和根本改正，言行一致，这样才能为改善与中央的关系创造条件。
我们在与甲日一行谈话时首先指出：在今年7月接触时，你们曾经表示做到中央提出的“四个不支持”没有困难。但是此后你们食言而肥，完全没有履行承诺，抵制和破坏北京奥运会的行为不仅没有停止，反而进一步升级；继续攻击中央政府，支持“藏青会”等组织公开搞“西藏独立”，煽动组织暴力活动；继续推动“西藏问题”国际化，企图利用一些外国人对中央政府施压；继续勾结“民运”分子、“法轮功”、“东突”等败类，企图制造反对中央政府、分裂祖国的“统一战线”。你们的行为激起全国人民的强烈反感，激起了全球华人、华侨、留学生的强烈反感。
甲日等到北京后，向我们提交了一份《为全体藏民获得真正自治的备忘录》。此次甲日·洛迪一行到北京的主要目的就是向中央提交这份“备忘录”。针对“备忘录”声称“西藏流亡政府是广大藏民的利益和藏人的代表者”的谬论，我们严正指出：代表西藏各族人民的是中国中央人民政府及中央领导下的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所谓“西藏流亡政府”是少数分裂主义分子1959年发动武装叛乱失败后逃亡外国的产物，搞了几十年分裂破坏活动，它的存在就是非法的，全世界也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承认它。
我们只接受甲日等人作为达赖喇嘛的私人代表与我们接触商谈，谈的只能是达赖喇嘛彻底放弃分裂主义主张和活动，争取中央和全国人民谅解，解决其个人前途问题，最多再加上他身边一些人的前途问题。我们根本不会与之讨论什么“西藏问题”。
为了使达赖喇嘛进一步了解中央的态度，认识自己的错误，我们在接触商谈当中可以听取其解释，目的还是检验达赖喇嘛有没有放弃分裂主张而向中央要求靠拢。这个意思并不是什么新的意思，在以往的历次接触商谈当中我们一直坚持这样的立场，而且早早就跟达赖喇嘛讲清楚了。
我们指出，尽管“备忘录”故意使用大量晦涩不清的语言，但可以清楚地看出，你们并没有放弃一贯的分裂主义主张。“备忘录”列出了有关“真正自治”的各项条款，把中央的统一领导与民族区域自治对立起来，企图否定、限制和削弱中央政府的权力，否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最高立法权威，甚至企图由你们这个分裂主义集团来修改《宪法》，从而使你们实际上拥有相当于独立国家的权利。
“备忘录”尽管借用中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个别词句，进行了包装、点缀，但是从标题到内容还是“大藏区”、“高度自治”那一套，也就是我们早就指出的“半独立”、“变相独立”，实质还是“西藏独立”那一套，这一套与宪法是根本不相容的。我这里说这一番话也是给各位，以及世界上关心中央政府同达赖喇嘛关系问题的人士，提供对这个“备忘录”的解读。
针对“备忘录”要求“把所有藏人自治区域合并为一个自治区”的要求，我们指出，藏民族自治地方的建立和区域的划分，是遵照宪法原则，在充分尊重历史事实，综合考虑政治、经济与现实条件的基础上确立的。所谓“大藏区”，历史上不存在，更没有现实的基础和根据。
我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民族自治地方一经建立，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撤销或者合并；民族自治地方的区域界线一经确定，未经法定程序，不得变动；确实需要撤销、合并或者变动的，由上级国家机关的有关部门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充分协商拟定，按照法定程序报请批准。”
我们指出，你们既不是“上级国家机关的有关部门”，也不是“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连个合法身份都没有，说得客气一点，你们提出这个问题是不适宜的。说得直白一点，你们没有提出这个问题的资格。
我们在这次接谈之前，查阅了80年代初中央领导和有关部门同达赖派出回国的参观团中的有关人接触时的谈话记录。上世纪80年代初，习仲勋等中央领导同志就向达赖喇嘛派出的参观团（甲日·洛迪先生也是这个参观团的成员）严肃指出：把西藏搞成一个国家不成，搞所谓的“高度自治”也不成；搞什么大藏族自治区，这个根本不现实，也绝不可能。时隔二十多年，你们还是用这一套同中央兜圈子，表明恰恰是你们缺少起码的诚意。迄今接触商谈没有进展，责任完全在你们。
我们在谈话当中严肃地指出，祖国的统一、领土的完整、民族的尊严，是中国人民的最高利益所在。在这些问题上，我们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对任何人不会做丝毫的退让。中央对达赖喇嘛回到爱国立场上的大门始终是敞开的，今后也是敞开的；但是对“西藏独立”、“半独立”、“变相独立”这一套，以前没有开过门，今后也不会开。
下面，我们愿意回答大家的提问。
*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记者:
请问朱部长，达赖方面近日说，如果接谈失败的话，可能就不再坚持“中间道路”。请问“中间道路”包括哪些内容？中央为什么不能接受？
* 朱维群:
80年代，达赖喇嘛提出了“中间道路”这样一个政治纲领，从字面上解释，“中间道路”的意思就是既不坚持再搞“西藏独立”了，同时也不认同中央提出的对他的要求，而是在二者之间寻找一个折衷的方案。这个“中间道路” 一经提出，国外有些人纷纷叫好，为他打气，要求中国中央政府在“中间道路”的基础上同达赖喇嘛达成一个解决什么问题的协议。
关于“中间道路”，达赖喇嘛讲过很多话，其中1987年他在美国国会提出了一个“五点和平方案”，1988年在法国斯特拉斯堡提出了“七点新建议”，这就是达赖喇嘛关于“中间道路”的解释的“权威版本”。再加上这一次甲日·洛迪提交给我们的“备忘录”，可以清楚地看出达赖喇嘛的“中间道路”到底想干什么。
我以下引述达赖喇嘛的意思，完全在他这两个文件和最近提交的“ 备忘录”中找出他的原话的根据。第一条，他不承认西藏自古就是中国的一部分。达赖喇嘛反复声称，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于1949年进藏的时候，西藏是一个完全独立的国家，到现在西藏仍然是一个被违法占领的独立国家。凡是稍有历史常识的人都知道，西藏自古就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自元朝开始，中国中央政府就对西藏行使着无可争辩的、有效的行政管辖。主权问题是根本的问题，达赖喇嘛否定中国对于西藏地方的主权，实际上是在为他搞“西藏独立”或“半独立”、“变相独立 ”这一套寻找法理的根据。
第二条，图谋历史上根本就不存在的“大藏区”。很多人以为达赖喇嘛想要的就是中国今天的西藏自治区这一块地方，如果这样看，就把达赖喇嘛的野心看小了，他的“大藏区”是指整个西藏、青海的绝大部分、甘肃的甘南自治州、四川的甘孜和阿坝自治州、云南的迪庆自治州，乃至其他地方，总面积占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的1/4。这个“大藏区”有历史根据吗？丝毫没有。元朝统治的时候就把青藏高原分成了卫藏、安多、康巴三大块进行行政管理。此外，经过了明代、清代、民国，这样一个行政区划尽管中间有过一些局部调整，但是总体上是延续下来的。历史上，西藏以外的藏区从来就没有归西藏的地方政权管理过，西藏和平解放的时候，西藏地方管理的范围也没有超出今天这个范围。
达赖喇嘛的这个要求还包藏着一个祸心，就是以单一民族来建立民族自治地方。我们中国是一个各民族高度混居的国家，这是我们的基本国情之一。如果我们中国各个民族都要求以单一民族来建立自治地方，对中国的国情和历史稍有了解的人都知道，那就会天下大乱了。
第三条，以高度自治为名，否定、推翻西藏现行的社会政治制度。什么叫做“高度自治”？达赖喇嘛和他这个集团的头面人物多次反复讲过，就是除了外交和国防，其他的所有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宗教等等，全都要由他们说的“藏人”来管理，这才叫做自治。达赖喇嘛在法国的“七条”中说，最后的决定大权必须完全操于“藏人”之手，这就是他说的“高度自治”。按照达赖喇嘛的设计，在我们1/4的国土上，近60年来我们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制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要全部推倒，由他们执政、上台，重搞一套。重搞哪一套呢？就是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
第四条，要求中央把中国人民解放军从“大藏区”范围内，也就是我们1/4的国土上全部撤走。达赖喇嘛在美国提出的“五点和平建议”中说：“需要中共将军队和军事设施迁走，只有中国军队全部撤走了，才能开始真正的和解过程。”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撤走之后，由他召开一个“国际和平会议”，把我们的1/4的国土搞成一个“国际和平区”。就在这次接谈之前，达赖“流亡政府”的主要头头桑东在见某一个媒体时说：“自治区内不能驻扎军队，这是我们的核心问题。”我想，没有人不知道，军队是一个国家的主权，是领土完整、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基本保障。实际上，没有哪一个主权国家会同意把自己的军队从自己的国土上撤走，中国也绝不会允许在我们的国土上搞一个“国际和平区”。
不要以为达赖喇嘛提出这样一个无理要求是缺少思考，他一点也不傻，因为只有把人民解放军撤走了，他才可以放手搞“西藏独立”。达赖喇嘛在讲到“高度自治”的时候说，“未来的国防和外交可以归中央管”。如果我们的军队都撤走了，中央还管什么国防？可见这句话本来就是句骗人的鬼话。
第五条，要求在他的“大藏区”的范围内把其他民族统统赶走。达赖喇嘛经常在一些场合说，“我从来没有说过要把汉人从我们这里赶走”。但是我要告诉大家，他的“五点和平方案”的第一条中就明确写着“必须停止向西藏移民，并使移民入藏的汉民回到中国。”达赖喇嘛“流亡政府”的头头桑东在这次接谈之前接受采访的时候说：“居住在西藏自治区的非藏人不享有自治权，少数民族自治区的所有官员和政府官员，都应当由少数民族担任。”
众所周知，在达赖喇嘛的“大藏区”范围内，几千年以来，我们各民族迁移、繁衍、交流，形成了藏、汉、回、蒙多民族交错居住、共同生活的局面，各民族群众都是这一片土地的主人，都有在这片土地上自由居住、自由工作的权利，这是属于他们的基本人权。达赖喇嘛想把居住、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数以千万计的各族群众赶走，这就透露出一个信息：如果有朝一日他真的在西藏这个地方掌了权，他将毫不犹豫、毫不留情地实行民族歧视、民族隔离、民族清洗。
这五条，每一条都是“西藏独立”，加在一起更是彻头彻尾的“西藏独立”，只不过是加了一个“大藏区”、“高度自治”的包装而已，我不知道在座的那一位中国公民认为可以接受这五条，或者其中的任何一条。我也不知道在座的外国人，如果有人向你们的政府提出这样的要求，你们是否会接受？如果我们的这些外国朋友自己不打算接受有人对你们的国家提出的这样的要求，那么为什么要中国人接受这样的要求？为什么要中国人接受这样明摆着是要分裂我们国家、分裂我们民族的“中间道路”？
* 日本共同社记者:
达赖喇嘛方过去多次说过，70年代末达赖喇嘛代表见到邓小平先生的时候，邓小平先生说过，如果他不主张西藏独立，所有的问题都可以谈。请问，邓小平是否真的这样说过？你承认他的说法吗？如果你承认，现在的政策和邓小平先生的说法不一致吗？
* 朱维群:
您的这个提问恰恰也是甲日·洛迪先生多次向我提出的。邓小平同志没有说过这样的话，甲日捏造的这个话是对邓小平同志有关讲话的极大歪曲。邓小平的原话是说：“最关键的是西藏是不是中国的一部分，你们是站在一个所谓的独立国家的立场上同我们来谈，还是站在西藏是中国的一部分这个立场上来同我们谈。”
既然讲到邓小平同志，我想顺便请大家注意，回去好好读读《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他同美国前总统卡特先生的一番讲话。邓小平说：西藏的地方很大，人口很少，汉族和其他民族有更多的人到西藏去帮助建设，对西藏有好处。我们要从帮助西藏尽快发展起来、人民尽快富裕起来的角度来考虑问题，这才是一个正确的角度。这是大意。如果有人想从我们伟大的爱国主义者邓小平同志的话当中挑出一点他们分裂主义势力可以利用的东西，那未免也太愚蠢了。我们今天所做的一切，就是在邓小平同志所确定的指导思想之下进行的。
* 华尔街日报记者:
我们通过一些报道看到，现在在拉萨方面和藏区，愤怒的情绪比较严重，可能您可以说这是达赖支持的，但是我们可以看到确实有一些愤怒的情绪，而且有紧张的气氛。现在的情况到底怎样呢？在你们方面和达赖方面的立场中距离真的很远吗？到底存在什么样的分歧？现在我们看到一些愤怒的情绪，你们打算怎么往前走，来维持这个地方的和平与稳定？而且现在我们确实看到接谈似乎进入到了一个僵局。
* 朱维群:
西藏目前的局势很稳定，而且会继续向持续稳定、长期稳定的方向发展，不存在有的先生所说的“日益紧张”的气氛。如果说有紧张气氛，那是一些参与了“打、砸、抢、烧”的坏分子和他们背后的策划人感到紧张了，他们紧张并不是坏事。拉萨乃至整个西藏广大干部群众这么多年从改革开放当中、从全国人民的支持当中、从中央的关怀当中获得了实实在在的利益，他们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的统一；反对动乱，维护社会的稳定。他们是西藏建设，也是西藏稳定靠得住的力量，对此我们毫不怀疑。拉萨“3·14”事件为什么迅速得到了平息？社会迅速恢复了稳定？就是因为拉萨的广大市民、西藏的广大人民群众反对分裂，反对“打、砸、抢烧”。这是我们能够实现拉萨那么快恢复的一个基础条件。而且我要告诉各位，在反分裂的斗争中，在打击这些“打、砸、抢、烧”的坏分子过程中，我们的藏族干部、藏族军警、藏族人民群众是主力军，他们是走在前面的，他们是稳定的力量，而不是像达赖方有些人以为的他们还在人民中有什么影响，以为还能搞出什么乱子来。
现在西藏各族人民正在尽最大的努力发展经济、维护稳定、改善生活，西藏的未来是清晰可见的，请为此感到担心的朋友们尽管放心就是了。
* 香港文汇报记者:
请问斯塔副部长，在此次商谈以前，达赖喇嘛对境外一些媒体也公开表示，他对此次商谈持悲观的态度，他对此次商谈结果不抱希望。请问您对此怎么看？第二个问题，此次商谈有没有谈到下一次商谈的时间？
* 斯塔:
我们也看到了达赖喇嘛的相关表态，关键就看怎么样对待接触商谈。如果把接触商谈作为搞“西藏独立”的一个途径，那么任何时候都不会成功，都会失望。如果把接触商谈当作自己改正错误、正视现实、回到正确立场上、回到爱国立场上的一个机会，那么这个大门始终是敞开的。关于今后的接触商谈，我们在双方谈话的时候已经明确表示，中央的政策是一贯的、明确的，接触商谈的大门始终是敞开的，达赖喇嘛回到爱国立场的大门，过去是敞开的，现在也是敞开的，今后还会敞开。但是，搞“西藏独立”、“半独立”、“变相独立”的大门永远是不会打开的。
* 瑞士《新苏黎世报》记者:
刚才您向我们介绍了，也对达赖说了什么事情是不可能的，您有没有考虑提出一些建议是可以做的事情，来改善这个地方的自治，或者实现一种更高的自治？
* 朱维群:
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们的宪法确定了的，我们的《民族区域自治法》对《宪法》确定的这一制度加以具体化，我们这一套制度应该说是很完备的，而且在实践当中是很成功的，在中国搞民族区域自治就是这个搞法，没有别的搞法，没有别的什么“真正的自治”。
在具体工作当中，我们还要进一步落实我们的《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所规定的各项内容，通过中央支持和全国的帮助，使我们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得到更快的发展，人民的生活能有更快的提高，而这和达赖喇嘛所说的“真正的自治”完完全全是两回事。
达赖喇嘛是可以做一些事情的，他可以做的事情我们中央早就明确地指出了，那就是真正放弃分裂祖国的立场，停止分裂祖国的活动，公开承认西藏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公开承认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那么，我们还可以继续同他就他的个人前途问题进行接触商谈，这是他要做的事情。达赖喇嘛应该把心思用到这个方面，而不是整天琢磨怎么样对他的“高度自治”、“大藏区”进行各种包装，对他的“西藏独立”、“半独立”、“变相独立”进行各种包装，与中央兜圈子。
* 中央电视台记者:
请问斯塔副部长，近年来我们看到中央与达赖方面进行了多次接触，在上次接触中达赖也作出了一些承诺，您认为他们是否信守了承诺？有什么证据吗？
* 斯塔:
今年7月2日，达赖私人代表在今年第二次到北京来的时候，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央统战部部长杜青林在接见他们的时候就强调指出，达赖喇嘛方面必须公开明确承诺，并且以实际行动不支持干扰破坏北京奥运会的活动，不支持煽动策划暴力犯罪活动，不支持并切实约束“西藏青年大会党”的暴力恐怖活动，不支持一切谋取西藏独立、分裂祖国的主张和活动。第二天下午，朱维群副部长和我们在跟达赖私人代表谈话的时候，达赖的私人代表表示，他们向有关人士请示以后认为，达赖喇嘛方面可以接受中央的“四个不支持”的要求。我们非常重视他们这个承诺。可是，他们后来的言论和行动再一次让我们感到失望，他们并没有停止破坏奥运会的活动。
举两个例子，8月8日奥运会在北京开幕前后短短的几天内，达赖喇嘛方面一共先后组织了1.6万多人次在中国驻外40多个使领馆前进行骚扰、闹事、滋事活动，严重干扰了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正常工作，对我国驻外使领馆的人员和财产造成了严重的威胁。另外一个事实，在奥运会开幕式前后，他们多次雇佣外国人在奥运会场馆附近和天安门广场进行一系列骚扰、闹事活动。这个行动证明，他们并没有像他们承诺的那样停止对奥运会的破坏活动。
另外，他们也没有停止继续煽动和策划暴力活动，比如“西藏青年大会党”这个组织，从今年7月28日开始，连续多次在印度新德里发起了“绝食活动”，对中央进行要挟。8月7日，他们又宣布发起第二阶段的“西藏人民起义运动”。8月13日，达赖喇嘛本人在法国议会“作证”的时候也承认，某些藏人可能做出了暴力行为。他本人也承认有暴力行为，但是对这些暴力行为并没有加以任何谴责。随后发生的事情，9月份温家宝总理到联合国访问的时候，这些“藏独”分子也多次进行干扰，威胁到总理的人身安全。
达赖喇嘛方面一直拒不承认西藏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从2002年开始到最近这一次，我们同达赖的私人代表进行了九次接触，每次接触当中，他们都表示他们不接受西藏自古以来是中国领土一部分。8月 13号，达赖在法国参议院“作证”的时候还在宣称，西藏在历史上一直是印度和中国的“缓冲地带”。8月26号，达赖在会见记者的时候又一次说，“关于独立，从一开始年轻一代就要求完全独立，我们完全承诺实行民主制度，因此不同声音、不同观点是最受欢迎的”。实际上就是说，独立的观点是最受“欢迎”的。
在这里我想强调一句，中央一直在强调，要正确认识接触商谈的性质，接触商谈的对象只能是达赖的私人代表，接触商谈的内容只能是达赖喇嘛及其周围的人如何放弃分裂立场、考虑自己的政治前途的问题，接触商谈的一个根本的政治基础就是必须承认西藏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达赖喇嘛方面在这样一些根本性的问题上一直没有做出认真的、正确的反省。7月份的这次接触以后，达赖喇嘛方面言而无信，没有起码的诚意，再一次严重破坏了接触商谈的气氛。
* CNN记者:
您刚才否完全否定了达赖的“中间道路”，现在达赖已经70多岁了，据报道称他的健康状况很不乐观。您有没有考虑到“后达赖时代”，有没有考虑到达赖的继任者是否会改变这个“中间道路”的立场？有没有考虑到这样的情况，达赖集团的一些人，尤其在海外的这些人更激进，他们主张更加激进的解决方式，也就是寻求独立？
* 朱维群:
关于中央对达赖喇嘛的政策，我这里已经说过了。我们知道，达赖喇嘛毕竟年事已高，身体也不好，但是看来干劲还是挺大的，最近又跑到日本去了。不管他身体是好还是不好，我们还是希望他改正错误，向中央的要求靠拢，在有生之年做一点对国家、对人民（包括藏族）有益的事情，不要最后在历史上落下一个不好的名声。因为达赖世系的名号在历史上都是由中央册封的，每一任达赖喇嘛最后的认定都是要经过中央政府批准的，如果达赖喇嘛不听劝告，还是坚持他目前这一套，不仅会在我们的历史上留下一个不好的名声，也给我们所尊重的达赖世系抹了黑。
我也注意到达赖集团内部有一些人，还有国外有一些人，在用达赖喇嘛万一圆寂了，藏人当中会不会出现暴力、恐怖抬头的问题与我们说事。我听得出来，有的是想吓唬我们，但也有的确实是想提醒我们。我相信，流亡藏人的大多数是不会赞成暴力恐怖的，就是现在，流亡藏人中的绝大多数也是不赞成搞暴力恐怖的；就是在将来，我相信流亡藏人中的绝大多数也不会赞成有人对中国、对我们的西藏搞暴力恐怖。
话说回来，如果有的人想对我们搞暴力恐怖，咱们过去又不是没有交过手，每次交手的结果如何，你们应该清楚。而且这些年，实际上有一些人始终是在搞暴力恐怖来对付我们，结果如何，你们自己更清楚。如果未来有的人想搞暴力恐怖，不仅没有成功的任何希望，而且将使有些人背上一个大大的骂名，在政治上加快走向覆灭。
* 中国日报社记者:
第一个问题，请问白玛赤林副主席，在“3·14”事件后，目前西藏的局势如何？您怎样看现在的局势走向？第二个问题请问朱维群副部长，目前谈判已经陷入僵局，您认为谈判双方应该做出怎样的努力来使谈判进一步发展？
* 白玛赤林:
“3·14”事件以后，西藏自治区从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西藏人民根本利益出发，迅速果断平息了事态。今年4月24日，迎来了第一批旅游团队；4月25日恢复了境外旅游开放；6月30日以前，受损失的商户基本恢复了正常的生产经营。
刚才朱维群部长也讲了，西藏目前的局势总体上是平稳的，也正在向好的方向发展。“3·14”事件以后，西藏的经济工作面临一些困难，但是在中央的关心、支持下，西藏自治区采取了一些综合政策措施，下半年经济持续、平稳、快速增长。通过“3·14”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后，西藏各族人民深深体会到，我们务必维护、珍惜来之不易的稳定的环境和发展的环境，也更加珍惜西藏人民的幸福生活。谢谢。
* 朱维群:
所谓接谈陷入僵局这个提法，我不认同，因为从接触商谈到现在，每一次甲日他们提出来的都是这些问题，每一次我们的回答也是今天我给大家的回答，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变化，所谓变化就是这一次他给了我们一个“备忘录”。这一次是不是和以往相比就不同了，就陷入僵局了呢？我看不一定，因为中央讲得很清楚，我们接触商谈的大门是敞开的，当然搞“西藏独立”的大门永远不敞开。
我之所以说不太赞成僵局之说，还有一个原因，这次接谈实际上是有进展的。首先，这是第九次谈，今年以来由于达赖集团策划了拉萨“3·14”打、砸、抢、烧严重事件，由于达赖集团干扰破坏奥运会，出了这么大的情况，我们没有停止接触商谈，而且今年一连谈了三次，这难道不是一个进展吗？
第二，这九次接谈，有好几次甲日他们见到的最大的官员就是鄙人和斯塔副部长，而这次能够由杜青林部长第二次接见他们，这可是我们国家领导级的干部，这难道不是一个进展吗？
第三，这一次我们相互充分阐述了自己的看法，而且毕竟甲日先生使他们的宝贝“备忘录”呈交到中央手里，这难道不是一个进展吗？
所以，对接触商谈今后的前景，大可不必这么悲观，但是如果有人想通过接触商谈还是搞“西藏独立”、“半独立”、“变相独立”这一套，他只好悲观下去了，那我是没办法的。
* 美国迈齐报系记者:
刚才您提到现在西藏已经恢复了稳定，那为什么现在还不让外国的记者自由进入西藏呢？在四川汶川发生特大地震之后，我们看到灾难的情况非常严重，但当时外国记者仍然可以到四川去采访。在一个月以前西藏也发生了地震，有 30人丧生，现在一个月过去了，我们觉得是不是也可以让外国记者进入西藏采访？什么时候你们可以让外国记者进入到西藏去看一看你们说的这个稳定的西藏呢？
* 斯塔:
今年“3·14”事件以后，由于当时西藏分裂势力的破坏，危害了社会秩序，所以对很多记者到西藏采访造成了障碍，这是一些分裂主义分子的所做所为。后来随着局势稳定，有关部门批准、安排很多外国记者多次进藏采访。我相信，随着西藏局势的进一步稳定，今后会有更多的外国朋友到西藏去。
* 白玛赤林:
刚才这位记者提到西藏地震死了30人，不知道你是从哪儿看到的？10月6日西藏地震以后，在当雄死了9个人，在一个县里有一个学生意外死亡，一共死了10个人，不是30个人。关于外国记者进藏的问题，刚才斯塔副部长也说得很清楚。最近西藏发生了雪灾，我们从记者朋友的安全角度考虑，别说外国记者，就是我们自治区的记者采访也要受到限制，一是首先要确保救灾的行动，二是要确保所有人的安全。
* 华清: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这里，谢谢大家。
2008-11-10 11:22:13
       <img alt="" border="0" src="http://stats.wordpress.com/b.gif?host=davidpeng.wordpress.com&blog=35328&post=609&subd=davidpeng&ref=&feed=1"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div class='snap_preview'><br /><p>这次直播的全文找了好几个地方都没有看到。转帖在这儿，包括视频。</p>
<p>视频：</p>
<p>文字稿，包括答记者问，（转帖自<a href="http://www.china.com.cn/zhibo/2008-11/10/content_16739572.htm?show=t">中国网</a>）</p>
<p><span id="more-609"></span>* 华清:</p>
<p>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近日中央与达赖喇嘛私人代表进行了商谈，受到了国内外广泛关注，今天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发布会，请来了中央统战部副部长朱维群先生、中央统战部副部长斯塔先生和西藏自治区副主席白玛赤林先生与大家见面，介绍这次商谈的有关情况。现在先请朱维群先生介绍有关情况。</p>
<p>* 朱维群:</p>
<p>女士们、先生们：我对和斯塔副部长、白玛赤林常务副主席今天与大家见面感到很高兴。这两位都是藏族同志，今天我们三个人当中我是“少数民族”。现在，我向各位介绍此次与达赖喇嘛私人代表接触商谈的主要情况。</p>
<p>10月31日至11月5日，达赖喇嘛的私人代表甲日·洛迪、格桑坚赞一行五人回国。这次接触商谈是2002年以来的第9次，今年以来的第3次。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央统战部部长杜青林接见了他们。我和中央统战部副部长斯塔、西藏自治区常务副主席白玛赤林同他们进行了一整天的谈话。此外，我们请国内有关专家学者向他们介绍了中国民族区域自治的理论、政策和实践的情况，安排他们到宁夏回族自治区参观。这次接触商谈，相互在观点上仍然存在很大分歧，但总的气氛是坦诚的。</p>
<p>杜青林副主席在接见时，全面介绍了当前国家的形势，着重讲了三点意见：</p>
<p>第一，要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在中国，任何组织、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宪法明确规定的，任何违反宪法、否定“三个坚持”的行为都是绝不能允许的。</p>
<p>第二，要正确认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所有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国单一制国家结构下的一种自治形式，不同于一些国家的联邦制、邦联制；民族区域自治是民族自治和区域自治的有机结合，不同于我国在香港、澳门实行的“一国两制”；不允许任何人打着“真正自治”旗号制造民族分裂，损害民族团结。</p>
<p>第三，中央对达赖喇嘛的政策是一贯的、明确的，中央对与达赖喇嘛接触商谈的态度是认真的。中央多次明确指出，“西藏独立”不行，“半独立”不行，“变相独立”也不行。关键是达赖喇嘛对自己的政治主张和行为要进行彻底反思和根本改正，言行一致，这样才能为改善与中央的关系创造条件。</p>
<p>我们在与甲日一行谈话时首先指出：在今年7月接触时，你们曾经表示做到中央提出的“四个不支持”没有困难。但是此后你们食言而肥，完全没有履行承诺，抵制和破坏北京奥运会的行为不仅没有停止，反而进一步升级；继续攻击中央政府，支持“藏青会”等组织公开搞“西藏独立”，煽动组织暴力活动；继续推动“西藏问题”国际化，企图利用一些外国人对中央政府施压；继续勾结“民运”分子、“法轮功”、“东突”等败类，企图制造反对中央政府、分裂祖国的“统一战线”。你们的行为激起全国人民的强烈反感，激起了全球华人、华侨、留学生的强烈反感。</p>
<p>甲日等到北京后，向我们提交了一份《为全体藏民获得真正自治的备忘录》。此次甲日·洛迪一行到北京的主要目的就是向中央提交这份“备忘录”。针对“备忘录”声称“西藏流亡政府是广大藏民的利益和藏人的代表者”的谬论，我们严正指出：代表西藏各族人民的是中国中央人民政府及中央领导下的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所谓“西藏流亡政府”是少数分裂主义分子1959年发动武装叛乱失败后逃亡外国的产物，搞了几十年分裂破坏活动，它的存在就是非法的，全世界也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承认它。</p>
<p>我们只接受甲日等人作为达赖喇嘛的私人代表与我们接触商谈，谈的只能是达赖喇嘛彻底放弃分裂主义主张和活动，争取中央和全国人民谅解，解决其个人前途问题，最多再加上他身边一些人的前途问题。我们根本不会与之讨论什么“西藏问题”。</p>
<p>为了使达赖喇嘛进一步了解中央的态度，认识自己的错误，我们在接触商谈当中可以听取其解释，目的还是检验达赖喇嘛有没有放弃分裂主张而向中央要求靠拢。这个意思并不是什么新的意思，在以往的历次接触商谈当中我们一直坚持这样的立场，而且早早就跟达赖喇嘛讲清楚了。</p>
<p>我们指出，尽管“备忘录”故意使用大量晦涩不清的语言，但可以清楚地看出，你们并没有放弃一贯的分裂主义主张。“备忘录”列出了有关“真正自治”的各项条款，把中央的统一领导与民族区域自治对立起来，企图否定、限制和削弱中央政府的权力，否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最高立法权威，甚至企图由你们这个分裂主义集团来修改《宪法》，从而使你们实际上拥有相当于独立国家的权利。</p>
<p>“备忘录”尽管借用中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个别词句，进行了包装、点缀，但是从标题到内容还是“大藏区”、“高度自治”那一套，也就是我们早就指出的“半独立”、“变相独立”，实质还是“西藏独立”那一套，这一套与宪法是根本不相容的。我这里说这一番话也是给各位，以及世界上关心中央政府同达赖喇嘛关系问题的人士，提供对这个“备忘录”的解读。</p>
<p>针对“备忘录”要求“把所有藏人自治区域合并为一个自治区”的要求，我们指出，藏民族自治地方的建立和区域的划分，是遵照宪法原则，在充分尊重历史事实，综合考虑政治、经济与现实条件的基础上确立的。所谓“大藏区”，历史上不存在，更没有现实的基础和根据。</p>
<p>我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民族自治地方一经建立，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撤销或者合并；民族自治地方的区域界线一经确定，未经法定程序，不得变动；确实需要撤销、合并或者变动的，由上级国家机关的有关部门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充分协商拟定，按照法定程序报请批准。”</p>
<p>我们指出，你们既不是“上级国家机关的有关部门”，也不是“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连个合法身份都没有，说得客气一点，你们提出这个问题是不适宜的。说得直白一点，你们没有提出这个问题的资格。</p>
<p>我们在这次接谈之前，查阅了80年代初中央领导和有关部门同达赖派出回国的参观团中的有关人接触时的谈话记录。上世纪80年代初，习仲勋等中央领导同志就向达赖喇嘛派出的参观团（甲日·洛迪先生也是这个参观团的成员）严肃指出：把西藏搞成一个国家不成，搞所谓的“高度自治”也不成；搞什么大藏族自治区，这个根本不现实，也绝不可能。时隔二十多年，你们还是用这一套同中央兜圈子，表明恰恰是你们缺少起码的诚意。迄今接触商谈没有进展，责任完全在你们。</p>
<p>我们在谈话当中严肃地指出，祖国的统一、领土的完整、民族的尊严，是中国人民的最高利益所在。在这些问题上，我们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对任何人不会做丝毫的退让。中央对达赖喇嘛回到爱国立场上的大门始终是敞开的，今后也是敞开的；但是对“西藏独立”、“半独立”、“变相独立”这一套，以前没有开过门，今后也不会开。</p>
<p>下面，我们愿意回答大家的提问。</p>
<p>*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记者:</p>
<p>请问朱部长，达赖方面近日说，如果接谈失败的话，可能就不再坚持“中间道路”。请问“中间道路”包括哪些内容？中央为什么不能接受？</p>
<p>* 朱维群:</p>
<p>80年代，达赖喇嘛提出了“中间道路”这样一个政治纲领，从字面上解释，“中间道路”的意思就是既不坚持再搞“西藏独立”了，同时也不认同中央提出的对他的要求，而是在二者之间寻找一个折衷的方案。这个“中间道路” 一经提出，国外有些人纷纷叫好，为他打气，要求中国中央政府在“中间道路”的基础上同达赖喇嘛达成一个解决什么问题的协议。</p>
<p>关于“中间道路”，达赖喇嘛讲过很多话，其中1987年他在美国国会提出了一个“五点和平方案”，1988年在法国斯特拉斯堡提出了“七点新建议”，这就是达赖喇嘛关于“中间道路”的解释的“权威版本”。再加上这一次甲日·洛迪提交给我们的“备忘录”，可以清楚地看出达赖喇嘛的“中间道路”到底想干什么。</p>
<p>我以下引述达赖喇嘛的意思，完全在他这两个文件和最近提交的“ 备忘录”中找出他的原话的根据。第一条，他不承认西藏自古就是中国的一部分。达赖喇嘛反复声称，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于1949年进藏的时候，西藏是一个完全独立的国家，到现在西藏仍然是一个被违法占领的独立国家。凡是稍有历史常识的人都知道，西藏自古就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自元朝开始，中国中央政府就对西藏行使着无可争辩的、有效的行政管辖。主权问题是根本的问题，达赖喇嘛否定中国对于西藏地方的主权，实际上是在为他搞“西藏独立”或“半独立”、“变相独立 ”这一套寻找法理的根据。</p>
<p>第二条，图谋历史上根本就不存在的“大藏区”。很多人以为达赖喇嘛想要的就是中国今天的西藏自治区这一块地方，如果这样看，就把达赖喇嘛的野心看小了，他的“大藏区”是指整个西藏、青海的绝大部分、甘肃的甘南自治州、四川的甘孜和阿坝自治州、云南的迪庆自治州，乃至其他地方，总面积占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的1/4。这个“大藏区”有历史根据吗？丝毫没有。元朝统治的时候就把青藏高原分成了卫藏、安多、康巴三大块进行行政管理。此外，经过了明代、清代、民国，这样一个行政区划尽管中间有过一些局部调整，但是总体上是延续下来的。历史上，西藏以外的藏区从来就没有归西藏的地方政权管理过，西藏和平解放的时候，西藏地方管理的范围也没有超出今天这个范围。</p>
<p>达赖喇嘛的这个要求还包藏着一个祸心，就是以单一民族来建立民族自治地方。我们中国是一个各民族高度混居的国家，这是我们的基本国情之一。如果我们中国各个民族都要求以单一民族来建立自治地方，对中国的国情和历史稍有了解的人都知道，那就会天下大乱了。</p>
<p>第三条，以高度自治为名，否定、推翻西藏现行的社会政治制度。什么叫做“高度自治”？达赖喇嘛和他这个集团的头面人物多次反复讲过，就是除了外交和国防，其他的所有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宗教等等，全都要由他们说的“藏人”来管理，这才叫做自治。达赖喇嘛在法国的“七条”中说，最后的决定大权必须完全操于“藏人”之手，这就是他说的“高度自治”。按照达赖喇嘛的设计，在我们1/4的国土上，近60年来我们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制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要全部推倒，由他们执政、上台，重搞一套。重搞哪一套呢？就是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p>
<p>第四条，要求中央把中国人民解放军从“大藏区”范围内，也就是我们1/4的国土上全部撤走。达赖喇嘛在美国提出的“五点和平建议”中说：“需要中共将军队和军事设施迁走，只有中国军队全部撤走了，才能开始真正的和解过程。”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撤走之后，由他召开一个“国际和平会议”，把我们的1/4的国土搞成一个“国际和平区”。就在这次接谈之前，达赖“流亡政府”的主要头头桑东在见某一个媒体时说：“自治区内不能驻扎军队，这是我们的核心问题。”我想，没有人不知道，军队是一个国家的主权，是领土完整、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基本保障。实际上，没有哪一个主权国家会同意把自己的军队从自己的国土上撤走，中国也绝不会允许在我们的国土上搞一个“国际和平区”。</p>
<p>不要以为达赖喇嘛提出这样一个无理要求是缺少思考，他一点也不傻，因为只有把人民解放军撤走了，他才可以放手搞“西藏独立”。达赖喇嘛在讲到“高度自治”的时候说，“未来的国防和外交可以归中央管”。如果我们的军队都撤走了，中央还管什么国防？可见这句话本来就是句骗人的鬼话。</p>
<p>第五条，要求在他的“大藏区”的范围内把其他民族统统赶走。达赖喇嘛经常在一些场合说，“我从来没有说过要把汉人从我们这里赶走”。但是我要告诉大家，他的“五点和平方案”的第一条中就明确写着“必须停止向西藏移民，并使移民入藏的汉民回到中国。”达赖喇嘛“流亡政府”的头头桑东在这次接谈之前接受采访的时候说：“居住在西藏自治区的非藏人不享有自治权，少数民族自治区的所有官员和政府官员，都应当由少数民族担任。”</p>
<p>众所周知，在达赖喇嘛的“大藏区”范围内，几千年以来，我们各民族迁移、繁衍、交流，形成了藏、汉、回、蒙多民族交错居住、共同生活的局面，各民族群众都是这一片土地的主人，都有在这片土地上自由居住、自由工作的权利，这是属于他们的基本人权。达赖喇嘛想把居住、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数以千万计的各族群众赶走，这就透露出一个信息：如果有朝一日他真的在西藏这个地方掌了权，他将毫不犹豫、毫不留情地实行民族歧视、民族隔离、民族清洗。</p>
<p>这五条，每一条都是“西藏独立”，加在一起更是彻头彻尾的“西藏独立”，只不过是加了一个“大藏区”、“高度自治”的包装而已，我不知道在座的那一位中国公民认为可以接受这五条，或者其中的任何一条。我也不知道在座的外国人，如果有人向你们的政府提出这样的要求，你们是否会接受？如果我们的这些外国朋友自己不打算接受有人对你们的国家提出的这样的要求，那么为什么要中国人接受这样的要求？为什么要中国人接受这样明摆着是要分裂我们国家、分裂我们民族的“中间道路”？</p>
<p>* 日本共同社记者:</p>
<p>达赖喇嘛方过去多次说过，70年代末达赖喇嘛代表见到邓小平先生的时候，邓小平先生说过，如果他不主张西藏独立，所有的问题都可以谈。请问，邓小平是否真的这样说过？你承认他的说法吗？如果你承认，现在的政策和邓小平先生的说法不一致吗？</p>
<p>* 朱维群:</p>
<p>您的这个提问恰恰也是甲日·洛迪先生多次向我提出的。邓小平同志没有说过这样的话，甲日捏造的这个话是对邓小平同志有关讲话的极大歪曲。邓小平的原话是说：“最关键的是西藏是不是中国的一部分，你们是站在一个所谓的独立国家的立场上同我们来谈，还是站在西藏是中国的一部分这个立场上来同我们谈。”</p>
<p>既然讲到邓小平同志，我想顺便请大家注意，回去好好读读《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他同美国前总统卡特先生的一番讲话。邓小平说：西藏的地方很大，人口很少，汉族和其他民族有更多的人到西藏去帮助建设，对西藏有好处。我们要从帮助西藏尽快发展起来、人民尽快富裕起来的角度来考虑问题，这才是一个正确的角度。这是大意。如果有人想从我们伟大的爱国主义者邓小平同志的话当中挑出一点他们分裂主义势力可以利用的东西，那未免也太愚蠢了。我们今天所做的一切，就是在邓小平同志所确定的指导思想之下进行的。</p>
<p>* 华尔街日报记者:</p>
<p>我们通过一些报道看到，现在在拉萨方面和藏区，愤怒的情绪比较严重，可能您可以说这是达赖支持的，但是我们可以看到确实有一些愤怒的情绪，而且有紧张的气氛。现在的情况到底怎样呢？在你们方面和达赖方面的立场中距离真的很远吗？到底存在什么样的分歧？现在我们看到一些愤怒的情绪，你们打算怎么往前走，来维持这个地方的和平与稳定？而且现在我们确实看到接谈似乎进入到了一个僵局。</p>
<p>* 朱维群:</p>
<p>西藏目前的局势很稳定，而且会继续向持续稳定、长期稳定的方向发展，不存在有的先生所说的“日益紧张”的气氛。如果说有紧张气氛，那是一些参与了“打、砸、抢、烧”的坏分子和他们背后的策划人感到紧张了，他们紧张并不是坏事。拉萨乃至整个西藏广大干部群众这么多年从改革开放当中、从全国人民的支持当中、从中央的关怀当中获得了实实在在的利益，他们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的统一；反对动乱，维护社会的稳定。他们是西藏建设，也是西藏稳定靠得住的力量，对此我们毫不怀疑。拉萨“3·14”事件为什么迅速得到了平息？社会迅速恢复了稳定？就是因为拉萨的广大市民、西藏的广大人民群众反对分裂，反对“打、砸、抢烧”。这是我们能够实现拉萨那么快恢复的一个基础条件。而且我要告诉各位，在反分裂的斗争中，在打击这些“打、砸、抢、烧”的坏分子过程中，我们的藏族干部、藏族军警、藏族人民群众是主力军，他们是走在前面的，他们是稳定的力量，而不是像达赖方有些人以为的他们还在人民中有什么影响，以为还能搞出什么乱子来。</p>
<p>现在西藏各族人民正在尽最大的努力发展经济、维护稳定、改善生活，西藏的未来是清晰可见的，请为此感到担心的朋友们尽管放心就是了。</p>
<p>* 香港文汇报记者:</p>
<p>请问斯塔副部长，在此次商谈以前，达赖喇嘛对境外一些媒体也公开表示，他对此次商谈持悲观的态度，他对此次商谈结果不抱希望。请问您对此怎么看？第二个问题，此次商谈有没有谈到下一次商谈的时间？</p>
<p>* 斯塔:</p>
<p>我们也看到了达赖喇嘛的相关表态，关键就看怎么样对待接触商谈。如果把接触商谈作为搞“西藏独立”的一个途径，那么任何时候都不会成功，都会失望。如果把接触商谈当作自己改正错误、正视现实、回到正确立场上、回到爱国立场上的一个机会，那么这个大门始终是敞开的。关于今后的接触商谈，我们在双方谈话的时候已经明确表示，中央的政策是一贯的、明确的，接触商谈的大门始终是敞开的，达赖喇嘛回到爱国立场的大门，过去是敞开的，现在也是敞开的，今后还会敞开。但是，搞“西藏独立”、“半独立”、“变相独立”的大门永远是不会打开的。</p>
<p>* 瑞士《新苏黎世报》记者:</p>
<p>刚才您向我们介绍了，也对达赖说了什么事情是不可能的，您有没有考虑提出一些建议是可以做的事情，来改善这个地方的自治，或者实现一种更高的自治？</p>
<p>* 朱维群:</p>
<p>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们的宪法确定了的，我们的《民族区域自治法》对《宪法》确定的这一制度加以具体化，我们这一套制度应该说是很完备的，而且在实践当中是很成功的，在中国搞民族区域自治就是这个搞法，没有别的搞法，没有别的什么“真正的自治”。</p>
<p>在具体工作当中，我们还要进一步落实我们的《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所规定的各项内容，通过中央支持和全国的帮助，使我们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得到更快的发展，人民的生活能有更快的提高，而这和达赖喇嘛所说的“真正的自治”完完全全是两回事。</p>
<p>达赖喇嘛是可以做一些事情的，他可以做的事情我们中央早就明确地指出了，那就是真正放弃分裂祖国的立场，停止分裂祖国的活动，公开承认西藏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公开承认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那么，我们还可以继续同他就他的个人前途问题进行接触商谈，这是他要做的事情。达赖喇嘛应该把心思用到这个方面，而不是整天琢磨怎么样对他的“高度自治”、“大藏区”进行各种包装，对他的“西藏独立”、“半独立”、“变相独立”进行各种包装，与中央兜圈子。</p>
<p>* 中央电视台记者:</p>
<p>请问斯塔副部长，近年来我们看到中央与达赖方面进行了多次接触，在上次接触中达赖也作出了一些承诺，您认为他们是否信守了承诺？有什么证据吗？</p>
<p>* 斯塔:</p>
<p>今年7月2日，达赖私人代表在今年第二次到北京来的时候，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央统战部部长杜青林在接见他们的时候就强调指出，达赖喇嘛方面必须公开明确承诺，并且以实际行动不支持干扰破坏北京奥运会的活动，不支持煽动策划暴力犯罪活动，不支持并切实约束“西藏青年大会党”的暴力恐怖活动，不支持一切谋取西藏独立、分裂祖国的主张和活动。第二天下午，朱维群副部长和我们在跟达赖私人代表谈话的时候，达赖的私人代表表示，他们向有关人士请示以后认为，达赖喇嘛方面可以接受中央的“四个不支持”的要求。我们非常重视他们这个承诺。可是，他们后来的言论和行动再一次让我们感到失望，他们并没有停止破坏奥运会的活动。</p>
<p>举两个例子，8月8日奥运会在北京开幕前后短短的几天内，达赖喇嘛方面一共先后组织了1.6万多人次在中国驻外40多个使领馆前进行骚扰、闹事、滋事活动，严重干扰了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正常工作，对我国驻外使领馆的人员和财产造成了严重的威胁。另外一个事实，在奥运会开幕式前后，他们多次雇佣外国人在奥运会场馆附近和天安门广场进行一系列骚扰、闹事活动。这个行动证明，他们并没有像他们承诺的那样停止对奥运会的破坏活动。</p>
<p>另外，他们也没有停止继续煽动和策划暴力活动，比如“西藏青年大会党”这个组织，从今年7月28日开始，连续多次在印度新德里发起了“绝食活动”，对中央进行要挟。8月7日，他们又宣布发起第二阶段的“西藏人民起义运动”。8月13日，达赖喇嘛本人在法国议会“作证”的时候也承认，某些藏人可能做出了暴力行为。他本人也承认有暴力行为，但是对这些暴力行为并没有加以任何谴责。随后发生的事情，9月份温家宝总理到联合国访问的时候，这些“藏独”分子也多次进行干扰，威胁到总理的人身安全。</p>
<p>达赖喇嘛方面一直拒不承认西藏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从2002年开始到最近这一次，我们同达赖的私人代表进行了九次接触，每次接触当中，他们都表示他们不接受西藏自古以来是中国领土一部分。8月 13号，达赖在法国参议院“作证”的时候还在宣称，西藏在历史上一直是印度和中国的“缓冲地带”。8月26号，达赖在会见记者的时候又一次说，“关于独立，从一开始年轻一代就要求完全独立，我们完全承诺实行民主制度，因此不同声音、不同观点是最受欢迎的”。实际上就是说，独立的观点是最受“欢迎”的。</p>
<p>在这里我想强调一句，中央一直在强调，要正确认识接触商谈的性质，接触商谈的对象只能是达赖的私人代表，接触商谈的内容只能是达赖喇嘛及其周围的人如何放弃分裂立场、考虑自己的政治前途的问题，接触商谈的一个根本的政治基础就是必须承认西藏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达赖喇嘛方面在这样一些根本性的问题上一直没有做出认真的、正确的反省。7月份的这次接触以后，达赖喇嘛方面言而无信，没有起码的诚意，再一次严重破坏了接触商谈的气氛。</p>
<p>* CNN记者:</p>
<p>您刚才否完全否定了达赖的“中间道路”，现在达赖已经70多岁了，据报道称他的健康状况很不乐观。您有没有考虑到“后达赖时代”，有没有考虑到达赖的继任者是否会改变这个“中间道路”的立场？有没有考虑到这样的情况，达赖集团的一些人，尤其在海外的这些人更激进，他们主张更加激进的解决方式，也就是寻求独立？</p>
<p>* 朱维群:</p>
<p>关于中央对达赖喇嘛的政策，我这里已经说过了。我们知道，达赖喇嘛毕竟年事已高，身体也不好，但是看来干劲还是挺大的，最近又跑到日本去了。不管他身体是好还是不好，我们还是希望他改正错误，向中央的要求靠拢，在有生之年做一点对国家、对人民（包括藏族）有益的事情，不要最后在历史上落下一个不好的名声。因为达赖世系的名号在历史上都是由中央册封的，每一任达赖喇嘛最后的认定都是要经过中央政府批准的，如果达赖喇嘛不听劝告，还是坚持他目前这一套，不仅会在我们的历史上留下一个不好的名声，也给我们所尊重的达赖世系抹了黑。</p>
<p>我也注意到达赖集团内部有一些人，还有国外有一些人，在用达赖喇嘛万一圆寂了，藏人当中会不会出现暴力、恐怖抬头的问题与我们说事。我听得出来，有的是想吓唬我们，但也有的确实是想提醒我们。我相信，流亡藏人的大多数是不会赞成暴力恐怖的，就是现在，流亡藏人中的绝大多数也是不赞成搞暴力恐怖的；就是在将来，我相信流亡藏人中的绝大多数也不会赞成有人对中国、对我们的西藏搞暴力恐怖。</p>
<p>话说回来，如果有的人想对我们搞暴力恐怖，咱们过去又不是没有交过手，每次交手的结果如何，你们应该清楚。而且这些年，实际上有一些人始终是在搞暴力恐怖来对付我们，结果如何，你们自己更清楚。如果未来有的人想搞暴力恐怖，不仅没有成功的任何希望，而且将使有些人背上一个大大的骂名，在政治上加快走向覆灭。</p>
<p>* 中国日报社记者:</p>
<p>第一个问题，请问白玛赤林副主席，在“3·14”事件后，目前西藏的局势如何？您怎样看现在的局势走向？第二个问题请问朱维群副部长，目前谈判已经陷入僵局，您认为谈判双方应该做出怎样的努力来使谈判进一步发展？</p>
<p>* 白玛赤林:</p>
<p>“3·14”事件以后，西藏自治区从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西藏人民根本利益出发，迅速果断平息了事态。今年4月24日，迎来了第一批旅游团队；4月25日恢复了境外旅游开放；6月30日以前，受损失的商户基本恢复了正常的生产经营。</p>
<p>刚才朱维群部长也讲了，西藏目前的局势总体上是平稳的，也正在向好的方向发展。“3·14”事件以后，西藏的经济工作面临一些困难，但是在中央的关心、支持下，西藏自治区采取了一些综合政策措施，下半年经济持续、平稳、快速增长。通过“3·14”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后，西藏各族人民深深体会到，我们务必维护、珍惜来之不易的稳定的环境和发展的环境，也更加珍惜西藏人民的幸福生活。谢谢。</p>
<p>* 朱维群:</p>
<p>所谓接谈陷入僵局这个提法，我不认同，因为从接触商谈到现在，每一次甲日他们提出来的都是这些问题，每一次我们的回答也是今天我给大家的回答，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变化，所谓变化就是这一次他给了我们一个“备忘录”。这一次是不是和以往相比就不同了，就陷入僵局了呢？我看不一定，因为中央讲得很清楚，我们接触商谈的大门是敞开的，当然搞“西藏独立”的大门永远不敞开。</p>
<p>我之所以说不太赞成僵局之说，还有一个原因，这次接谈实际上是有进展的。首先，这是第九次谈，今年以来由于达赖集团策划了拉萨“3·14”打、砸、抢、烧严重事件，由于达赖集团干扰破坏奥运会，出了这么大的情况，我们没有停止接触商谈，而且今年一连谈了三次，这难道不是一个进展吗？</p>
<p>第二，这九次接谈，有好几次甲日他们见到的最大的官员就是鄙人和斯塔副部长，而这次能够由杜青林部长第二次接见他们，这可是我们国家领导级的干部，这难道不是一个进展吗？</p>
<p>第三，这一次我们相互充分阐述了自己的看法，而且毕竟甲日先生使他们的宝贝“备忘录”呈交到中央手里，这难道不是一个进展吗？</p>
<p>所以，对接触商谈今后的前景，大可不必这么悲观，但是如果有人想通过接触商谈还是搞“西藏独立”、“半独立”、“变相独立”这一套，他只好悲观下去了，那我是没办法的。</p>
<p>* 美国迈齐报系记者:</p>
<p>刚才您提到现在西藏已经恢复了稳定，那为什么现在还不让外国的记者自由进入西藏呢？在四川汶川发生特大地震之后，我们看到灾难的情况非常严重，但当时外国记者仍然可以到四川去采访。在一个月以前西藏也发生了地震，有 30人丧生，现在一个月过去了，我们觉得是不是也可以让外国记者进入西藏采访？什么时候你们可以让外国记者进入到西藏去看一看你们说的这个稳定的西藏呢？</p>
<p>* 斯塔:</p>
<p>今年“3·14”事件以后，由于当时西藏分裂势力的破坏，危害了社会秩序，所以对很多记者到西藏采访造成了障碍，这是一些分裂主义分子的所做所为。后来随着局势稳定，有关部门批准、安排很多外国记者多次进藏采访。我相信，随着西藏局势的进一步稳定，今后会有更多的外国朋友到西藏去。</p>
<p>* 白玛赤林:</p>
<p>刚才这位记者提到西藏地震死了30人，不知道你是从哪儿看到的？10月6日西藏地震以后，在当雄死了9个人，在一个县里有一个学生意外死亡，一共死了10个人，不是30个人。关于外国记者进藏的问题，刚才斯塔副部长也说得很清楚。最近西藏发生了雪灾，我们从记者朋友的安全角度考虑，别说外国记者，就是我们自治区的记者采访也要受到限制，一是首先要确保救灾的行动，二是要确保所有人的安全。</p>
<p>* 华清:</p>
<p>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这里，谢谢大家。</p>
<p>2008-11-10 11:22:13</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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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陈水扁夫妇黯然退党</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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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17 Aug 2008 07:36:14 +0000</pubDate>
		<dc:creator>davidpeng</dc:creator>
				<category><![CDATA[历史存档]]></category>
		<category><![CDATA[台海风云]]></category>
		<category><![CDATA[每日杂谈]]></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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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继许信良、施明德、林义雄之后，民进党再有一位前党主席陈水扁退党。陈水扁的退党有几个特色，不同于前面几位先贤：陈水扁不是一个人退党，而是夫妇一块退党，据说台北市民进党党部正建议开除陈水扁的儿子儿媳的党籍；前面几位先贤都是因为政见不合，出走民进党，而陈水扁自认做错了事，为了表达歉意而退党。
真是成也萧何、败也萧何，民进党的最大功臣给了民进党最重一击。民进党/陈水扁一直在攻击这个那个是中国共产党的同路人，从实际效果看，陈水扁才是最帮北京政府的贴心人。民进党的现任蔡英文主席身上有着浓重的扁味，对陈水扁夫妇退党表达“尊重接受”。民进党的陈水扁旋风，随着陈水扁之起而起，却不能随陈水扁之退而退。预料民进党内部的权斗会随着陈水扁退党进入新的高峰，蔡英文很难继续维持一个弱势党主席。
其实，回归到基本面，民进党的台独主张有着相当的合理性。这八年，甚至十数年的台独运动已经永久地改变了台湾的政治版图。如果民进党能够收拾颓势，从头再来，还是有着很好的政治机会，最少会成为台湾政治的一个实力派。
如我以前的贴子，我再次把陈水扁先生的退党声明全文保留在这儿。
＝＝＝＝＝＝＝＝
二十一年前，在台北市永樂國小紀念「二二八事件四十周年」的演講會上，剛出獄的我，正式加入「民主進步黨」。回首過去大家一起為台灣、為民主、為公義所走過的艱苦歲月，此時此刻內心依然激動不已。
「民主進步黨」承擔了多少人共同的夢想與苦難，但今天我不得不沉痛的向所有先進黨員同志與支持者說一聲抱歉，我讓大家失望、蒙羞，更辜負大家對我的期待，對黨造成了無法彌補的傷害。雖然這絕對不是我的本意，但我犯了錯，做了我不應該做的事，對此我深感愧疚與自責。
我熱愛「民主進步黨」，更以身為「民主進步黨」的黨員為榮、為傲。為了表達對「民主進步黨」全體黨員同志及所有支持者最深切的歉意，我宣布自即刻起退出「民主進步黨」，太太吳淑珍女士也自即刻起退黨。
從政近三十年來，「民主進步黨」是支持我不斷向前邁進的最大力量來源，多少前輩的提攜與愛護，才讓我有機會為台灣社會盡一己棉薄之力。自擔任公職以來，我努力扮演好我的角色，全心全意為共同的理想來打拼。期間容有所疏失，甚至過錯，引發社會各界不同的議論或衝突，但我絕不是好財貪墨之輩。我犯了嚴重的錯誤，我不敢奢望國人同胞能夠原諒甚至諒解，但我絕對會為我的行為負責。雖然今後不再是「民主進步黨」的黨員，但我願接受中央黨部「廉政委員會」的調查，更將勇敢坦然的面對社會各界的批判與司法的偵辦。
最後，誠摯期盼所有的支持者，不要因為我個人的過失，因而全盤否定了「民主進步黨」長期以來為捍衛台灣的國家主權、為鞏固深化台灣的民主，以及矢志追求社會公平正義的初衷與堅持。希望大家能給「民主進步黨」更多的鼓勵與包容，讓她不但能很快的再站起來，更能積極扮演好強而有力在野黨的監督角色，重新贏得台灣人民的信賴，引領台灣邁向更光明燦爛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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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ntent:encoded><![CDATA[<div class='snap_preview'><br /><p>继许信良、施明德、林义雄之后，民进党再有一位前党主席陈水扁退党。陈水扁的退党有几个特色，不同于前面几位先贤：陈水扁不是一个人退党，而是夫妇一块退党，<a href="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1/4474072.shtml">据说</a>台北市民进党党部正建议开除陈水扁的儿子儿媳的党籍；前面几位先贤都是因为政见不合，出走民进党，而陈水扁自认做错了事，为了表达歉意而退党。</p>
<p>真是成也萧何、败也萧何，民进党的最大功臣给了民进党最重一击。民进党/陈水扁一直在攻击这个那个是中国共产党的同路人，从实际效果看，陈水扁才是最帮北京政府的贴心人。民进党的现任蔡英文主席身上有着浓重的扁味，对陈水扁夫妇退党表达“<a href="http://news.sina.com.tw/article/20080815/711819.html">尊重接受</a>”。民进党的陈水扁旋风，随着陈水扁之起而起，却不能随陈水扁之退而退。预料民进党内部的权斗会随着陈水扁退党进入新的高峰，蔡英文很难继续维持一个弱势党主席。</p>
<p>其实，回归到基本面，民进党的台独主张有着相当的合理性。这八年，甚至十数年的台独运动已经永久地改变了台湾的政治版图。如果民进党能够收拾颓势，从头再来，还是有着很好的政治机会，最少会成为台湾政治的一个实力派。</p>
<p>如我以前的<a href="http://david.pengfamily.net/?p=38">贴子</a>，我再次把陈水扁先生的退党声明全文保留在这儿。</p>
<p>＝＝＝＝＝＝＝＝</p>
<p>二十一年前，在台北市永樂國小紀念「二二八事件四十周年」的演講會上，剛出獄的我，正式加入「民主進步黨」。回首過去大家一起為台灣、為民主、為公義所走過的艱苦歲月，此時此刻內心依然激動不已。</p>
<p>「民主進步黨」承擔了多少人共同的夢想與苦難，但今天我不得不沉痛的向所有先進黨員同志與支持者說一聲抱歉，我讓大家失望、蒙羞，更辜負大家對我的期待，對黨造成了無法彌補的傷害。雖然這絕對不是我的本意，但我犯了錯，做了我不應該做的事，對此我深感愧疚與自責。</p>
<p>我熱愛「民主進步黨」，更以身為「民主進步黨」的黨員為榮、為傲。為了表達對「民主進步黨」全體黨員同志及所有支持者最深切的歉意，我宣布自即刻起退出「民主進步黨」，太太吳淑珍女士也自即刻起退黨。</p>
<p>從政近三十年來，「民主進步黨」是支持我不斷向前邁進的最大力量來源，多少前輩的提攜與愛護，才讓我有機會為台灣社會盡一己棉薄之力。自擔任公職以來，我努力扮演好我的角色，全心全意為共同的理想來打拼。期間容有所疏失，甚至過錯，引發社會各界不同的議論或衝突，但我絕不是好財貪墨之輩。我犯了嚴重的錯誤，我不敢奢望國人同胞能夠原諒甚至諒解，但我絕對會為我的行為負責。雖然今後不再是「民主進步黨」的黨員，但我願接受中央黨部「廉政委員會」的調查，更將勇敢坦然的面對社會各界的批判與司法的偵辦。</p>
<p>最後，誠摯期盼所有的支持者，不要因為我個人的過失，因而全盤否定了「民主進步黨」長期以來為捍衛台灣的國家主權、為鞏固深化台灣的民主，以及矢志追求社會公平正義的初衷與堅持。希望大家能給「民主進步黨」更多的鼓勵與包容，讓她不但能很快的再站起來，更能積極扮演好強而有力在野黨的監督角色，重新贏得台灣人民的信賴，引領台灣邁向更光明燦爛的未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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