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for 七月 1st, 2008
“胡锦涛模式”结束瓮安事件
今天瓮安事件出现转机。根据明报报道,“胡錦濤在批示中要求當地政府盡快疏散示威民眾,維護社會穩定;同時還指示貴州當地傳媒應主動報道事件,引導輿論,毋需對外封鎖消息。”贵州省新闻办于今天19:40举行了新闻发布会(视频、文字),力图以这种方式结束瓮安事件。对比一下我在前面贴子里面提到的胡锦涛讲话,这起事件几乎以标准的“胡锦涛模式”结束:
必须坚持党性原则,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把体现党的主张和反映人民心声统一起来,把坚持正确导向和通达社情民意统一起来,尊重人民主体地位,……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提高时效性,增加透明度,牢牢掌握新闻宣传工作的主动权。…… 互联网已成为思想文化信息的集散地和社会舆论的放大器,我们要充分认识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兴媒体的社会影响力,高度重视互联网的建设、运用、管理,……
在经历了两天“官方”消息真空后,贵州新闻办的这场发布会无疑是“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提高时效性,增加透明度,牢牢掌握新闻宣传工作的主动权”。新闻发布会就以下几件事进行了辟谣:
[都匀市公安局法医王代兴]2008年6月25日上午11时30分许,我接州公安局通知:委托都匀市公安局派出法医前往瓮安县城,对李树芬尸体进行检验,鉴定其死亡原因。经检验死者系生前溺水窒息死亡,生前未发现有性行为。提取阴道分泌物,未检出精斑。
[瓮安县公安局副局长周国祥]1.爷爷奶奶被打伤的这个事实不存在;2.婶婶被剪头发,关在公安局也不存在;3.其叔叔与民警发生扯皮被打伤也不存在,但是,从派出所调查出来后,教育局办公室通知其协助做工作,之后,在保险公司门口被打,公安局已成立专案组,案件正在调查中。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罗毅]经我们了解,县委书记王勤不是瓮安本地人,夫妇二人在瓮安没有任何亲戚关系。经公安机关调查,事发时在死者一起玩耍的陈某、刘某、王某,三人父母均在农村务农,因此上述说法不存在。
[瓮安县副县长肖松]自2006年开始分管公安工作至今。从未发生过公安机关硬抢尸体破坏现场的情况,据我了解,过去也未发生过,根本就没有。
新闻发布会还公布了死者和相关人员的基本情况,包括其父母的基本情况。
发布会的开始,新闻发言人王兴正就谈到,“深入调查需要一定时间,现在我将公安机关目前调查核实的情况,向媒体公布。”,这种即时公布信息的态度无疑是值得赞赏的。当然,就我看来,政府的发布会还是有些问题的。从发布会掌握的信息看,为什么不能更早说明这些情况;发布会只有中央和贵州的记者,而没有外地或者国外的记者;发布会宣读纸面的资料比较多,多媒体资料比较少,证据太少;死者叔叔在保险公司门前被打,这个也比较牵强。
我还无法下结论说事件的真相是怎么样的,但是政府愿意出来,公布一种解释,而且有很多具体细节,这本身是一种进步。比较几个月前的“大竹”事件(以及其他一些公共突发事件),政府的迅速反应和公开说明都有了很大改善,我把这种处理模式称之为“胡锦涛模式”。我深刻的感觉到,短短这几个月,经历了“藏独”事件和汶川地震,中国政府对于新闻媒体的作用有个很大的转变;应该说,政府逐渐尝到了公开新闻,引导舆论的甜头(这方面越来越向西方靠拢了)。我预期,此事后,“胡锦涛模式”将逐渐代替“李长春模式”成为中国政府处理此类突发事件的标准处理方式。
回过头来看,如果我认为政府的新闻发布会说的是事实,此前的都是谣言,无法不令人对当地政府的管制水平提出疑问。明报报道,“胡錦濤曾親自過問該事,並質問「一件很小的刑事案件為何會引發大規模的群體事件?」”。我的博客网友Gjj,以及网上很多熟悉瓮安情况的网友纷纷提到当地混乱的治理状况。省委书记石宗源也提到,“但从这起事件来看,从一起单纯的民事案件酿成一起严重的打、砸、抢、烧群体性事件,其中必有深层次的因素。一些社会矛盾长期积累,多种纠纷相互交织,一些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一些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矿群纠纷、移民纠纷、拆迁纠纷突出,干群关系紧张,治安环境不够好。一些地方、一些部门在思想意识上,干部作风上,工作方式方法上,还存在一些这样那样的问题,群众对我们的工作还不满意。”
所以,我预期,“胡锦涛模式”之后还会紧跟着我们常常看到的“组织部模式”,瓮安的领导班子这回要来个连锅端了。
巧合的是,西藏和贵州都是胡锦涛曾经担任过党委书记的地方,今年到底怎么了?

